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2007年出口退税率文库(20070801C版)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7]467号2007年09月5日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2007年出口退税率文库(20070801C版)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7]467号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2007年出口退税率文库(20070801C版)的通知》(国税函[2007]871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我市2007年度审核系统中的商品代码库已由市局统一调整完毕。

二、请各局将出口退税率文库下载方法通知辖区内的退税企业。

       可登录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http://www.taxrefund.com.cn)下载。

       对于上网下载有困难的企业,各局应采取拷贝软盘等方法下发企业。

三、各局在使用出口退税率文库时,若有修订建议,则应以文字形式向市局说明情况,以便市局及时上报总局。

2007年9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2007年出口退税率文库(20070801C版)的通知

 

国税函[2007]8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7]9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补充通知》(财税[2007]97号)等文件的精神,税务总局调整了2007年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版本号为CMCODE_20070801C),现予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放置在税务总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司FTP通讯服务器(100.16.125.25)“程序发布”目录下,请各地及时下载并进行文件检测,由系统管理员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中进行税率库升级。各地应及时将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升级包发放给出口企业,或通知出口企业登录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网站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www.taxrefund.com.cn)下载最新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升级包,自行安装使用。

  二、对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及时报告税务总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司)。未经批准,严禁擅自改变出口商品退税率。

2007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