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三届“中华环境奖”和“中华环境奖—绿色东方奖”获奖者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6]80号2006年04月24日

各市地方税务局 :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三届“中华环境奖”和“中华环境奖—绿色东方奖”获奖者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 [2006] 3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