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编报2003年税收会计、统计年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3]257号2003年12月24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为了做好2003年税收会计统计年报的编报工作,确保各类税收会计统计准确、及时、完整编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3年各类税收会计统计年报表的编报,应根据区地方税务局《关于2003年税收会计统计报表制度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地税函[2002]435号)的有关规定口径,按照统一布置的年报种类、表式和计算机参数进行编报。对年度中各类月报表的口径误差,应在编制年报时一并进行修改调整;对结转下年的各类税收会计帐簿期末余额,必须在年终一次调整定案,不得再随意更改。

二、各地使用远程通讯对2003年税收会统年报表进行数据传送,传送时间为2004年1月16日。

三、有关2003年税收会统年报表的审核公式,区局将通过网络下发,请各地及时下载。

各地要加强对年报编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年报会审与金库的对帐工作,以确保各类税收会统年报表数据的准确、完整。

附件:2003年税收会计、统计年报审核标准及扣分办法。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2003年税收会计、统计年报审核标准及扣分办法

2003年度税收会计、统计年报表共20种。对2003年税收年报表的会审,将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2003年税收会计统计报表制度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地税函[2002]435号)、以及《税收会计统计工作手册》(2002年版)的有关规定为依据,重点审核报表中各项数据的政策性以及各税种收入在项目填列、企业类型划分、行业归类等指标上的准确性。同时,对本表平衡,报表之间相关数据的衔接,各种年报应报项目指标的完整,各项提退是否按政策执行,按规定上报的报表和软盘是否齐全、一致,打印报表有无反复涂改、漏项(如缺签章、日期)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现将具体审核标准扣分办法规定如下:

一、审核的报表种类和基本要求

(一)报表种类

1、税收资金平衡年报表

2、入库税金明细年报表

3、应征税金明细年报表

4、待征税金变动情况年报表

5、提退税金明细年报表

6、减免税金明细年报表

7、查补税金及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明细年报表

8、滞纳金明细年报表

9、代征代扣税款明细年报表

10、待清理呆帐税金明细年报表

11、税收收入分产业统计年报总表

12、税收收入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总表

13、营业税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表

14、企业所得税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表

15、个人所得部分项目统计年报表

16、资源税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表

17、涉外税收税额统计年报表

18、税收欠税分项目统计年报表

19、待清理其他呆帐税金分项目统计年报表

20、纳税登记户数统计年报表

(二)基本要求及扣分办法

1、各种报表、软盘(包括无数据的空白表及数据文件)必须齐全,漏报一张有数据的报表或文件扣五分,漏报一张空白表或文件扣一分。

2、各种报表名称一律改为“年报表”字样。《入库税金明细年报表》必须加盖金库章;报表项目(包括局章、表底签章、填墙报日期和报表所属时间)应完整。表底的局长、科(股)长、复核、制表签章用计算机打印无效。缺金库签章扣五分;其余各项每漏一项扣一分,最多不超过十分。

3、表内数据必须准确,应散总相等平衡,每错一处扣二分。

说明(1):每表的基本平衡关系,将在下发的计算机审核公式中明确,本《标准》中不一一列举。

说明(2):《入库税金明细年报表》中的政策性差错扣分加倍,每错一处扣四分。

4、表间数据的逻辑关系应对应一致,每错一处扣二分。

5、软盘数据与报表打印件对应一致,每项数据差错扣一分,最多不超过十分。

6、全区年报会审时,各地须上报会审情况材料(含会审通知和会审报告)。会审材料未加盖局章的扣二分;未上报年报会审材料的扣五分;未进行年报会审工作的扣十分。

7、各类年报金额单位一律使用万元。错用金额单位的,每张报表扣五分。

8、特殊情况未作说明和要求注明的数据不注明的,一律按报表数据差错扣分。

9、上报的软盘或报表与区局规定表式不相符的,每表扣一分。

10、上报的软盘数据文件和参数文件与区局规定不一致的,错一项扣二分。

11、报表应无涂改和保持字迹清楚,否则每种报表扣一分。

12、上报软盘应特别注意清除病毒,发现有病毒每张扣十分。

所有税收会计、统计年报表,均要参照以上基本审核要求进行全面审核和扣分记录。

二、税收会计报表的审核标准及扣分办法

表一:《税收资金平衡年报表》

本表是全面反映税收资金运动情况的报表,它对各种税收会计报表进行总括控制和核对。主要审核:

1、资金来源类、资金占用类“年初余额”、“期末余额”栏的合计数须对应一致。错一项扣二分。

2、资金占用类的“减免税金”、“入库税收”、“入库其他收入”、“提退税金”和“损失税金核销”科目在“年初余额”栏无数;“待解税金”、“在途税金”科目在年终清理后,原则上应无数,如有数应结转下年继续处理。本表其他各科目在“年初余额”栏一般有数。错一项扣二分。

3、本表“应征税收”的期末余额减去年初余额,应等于《应征税金明细年报表》中“税收收入合计”项目的合计数。错一项扣二分。

4、本表“待征税收”的期末余额,应等于《待征税金变动情况年报表》中“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错一项扣二分。

5、本表“减免税金”的期末余额,应大于或等于《减免税金明细年报表》中“合计”栏的税收收入合计数;应大于《提退税金明细年报表》中“先征后退”、“减免退税”两栏的税收收入合计数之和。错一项扣二分。

6、本表“入库税收”的期末余额,应等于《入库税金明细年报表》中“一、税收收入合计”与“二、出口退税合计”两项目之和;“入库其他收入”的期末余额,应等于《入库税金明细年报表》中“三、其他收合计”项目的合计数。错一项扣二分。

7、本表“提退税金”的期末余额,应大于或等于《提退税金明细年报表》中“出口退税”和“其他退税”栏的税收收入合计数之和。错一项扣二分。

表二:《入库税金明细年报表》

本表根据《2002年国家预算收支科目》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所得税分享改革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主要审核各项目预算级次填列的准确性。

1、政策性审核:

表内“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项目为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中央分享60%和地方分享40%。错一项扣四分。

2、逻辑关系审核:

(1)本表“税收收入合计”及各税种项目数,应分别与《税收收入分产业统计年报总表》、《税收收入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总表》中的各相关项目合计数对应一致。错一项扣二分。

(2)本表“金融保险业营业税”项目的合计数,应与《营业税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表》中“金融、保险业”项目的合计数对应一致。错一项扣二分。

表三:《应征税金明细年报表》

本表主要审核“年初余额”项目是否和上年结转数一致。每错一项扣二分。

表四:《待征税金变动情况年报表》

本表主要审核:

(1)表内的“期初余额”项目反映每月期初的欠缴税款余额,不等于年初余额。错填扣二分。

(2)表内的“本期增加”项目反映形成欠缴到月末仍然未缴的税款;“本期减少”项目反映本月清缴、抵缴及核销的上月或上月以前的欠缴税款。当月申报、查补的应征税款,纳税人在限缴期内未缴纳,但在月底前已缴纳的,上述两项目均不反映。错填扣二分。

(3)本表“合计”项目的期末余额,应等于《税收资金平衡年报表》中“待征税收”科目的期末余额。错一项扣二分。

(4)本表各税种“关停及空壳企业欠税”、“往年陈欠”、“本年新欠”三项目的期末余额之和,应等于《税收欠税分项目统计年报表》中各相关税种的合计数。且两表中各税种的“关停及空壳企业欠税”项目对应相等。错一项扣二分。

表五:《待清理呆帐税金明细年报表》

本表主要审核:

(1)本表“合计”栏各项目数额,只能因清缴入库或按规定核销而减少。即本表“税收收入合计”及各税种项目合计数,应小于或等于其11月份各相关项目数。错一项扣二分。

(2)本表“三年以上呆帐税金”、“三年以内呆帐税金”两栏的“税收收入合计”项目之和,应等于《待清理其他呆帐税金分项目统计年报表》的合计数,且各相关税种项目一一对应相等。错一项扣二分。

表六:《提退税金明细年报表》

(1)本表“先征后退”栏反映由税务部门审批办理的民政福利企业先征后返还,该栏只在“城市维护建设税”项目有数。错一项扣二分。

(2)本表“先征后退”、“减免退税”栏各数均为《减免税金明细年报表》的其中数。其各税种项目的两栏之和,应分别小于或等于《减免税金明细年报表》中的“合计”栏相关税种的减免税额。错一项扣二分。

(3)本表“出口退税”、“其他退税”两栏的税收收入合计之和,应小于或等于《税收资金平衡年报表》中“提退税金”的期末余额数。错一项扣二分。

表七:《查补税金及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明细年报表》

本表分税种详细反映期末查补税金的应征、入库及各税种的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情况。主要审核:

(1)本表“应征查补税金”大栏下“小计”、“查补税款”、“查处税款”栏的各税种项目数,应分别大于或等于“入库查补税金”大栏下各对应栏各相关税种项目数;两大栏下的“查补滞纳金”栏的各税种项目数对应相等。错一项扣二分。

(2)本表“入库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栏的各税种项目数,应大于或等于“入库查补税金”大栏下“查处罚款”与“查处滞纳金”两栏的各相关税种项目数之和。错一项扣二分。

(3)本表“入库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栏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项目数,应分别等于各相关税种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表中“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项目的合计数。错一项扣二分。

(4)本表“入库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栏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项目数,应等于《涉外税收税额统计年报表》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栏的“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项目数。错一项扣二分。

(5)本表“入库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栏的各税种项目数,应大于或等于《滞纳金明细年报表》中“入库滞纳金”栏的各相关税种数。错一项扣二分。

表八:《减免税金明细年报表》

本表主要反映两方面内容:一是随申报和欠税抵顶减免而形成的减免税金,即征前减免;二是通过退库方式而形成的减免税金。但以下内容本表不反映:(1)已批准但未发生的减免税金;(2)出口退税;(3)非生产、经营性单位和个人的征前免征税金;(4)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消,经过法定清算仍未收回而依法注销的欠税和按国家规定已经批准依法注销的欠税。

1、政策性审核:

(1)本表“高新技术企业”、“民政福利企业”、“购买国产设备”、“中西部投资”和“其他减免”栏分减免性质反映对内资企业和涉外企业的减免情况。实际工作中,当发生减免税政策交叉情况时,应按纳税人具体享受的减免税性质来填列。错一项扣二分。

(2)表内“高新技术企业”栏下的“其中:软件、集成电路栏”反映对软件、集成电路等高新技术产业销售计算机软件,进行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收入的税收减免。原则上本栏只在“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项目有数。错一项扣二分。

(3)表内“民政福利企业”栏反映国家为鼓励安置残疾人就业,对民政部门、街道和乡镇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及服务性企业,其安置残疾人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所给予的税收减免。本栏原则上只在“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项目有数。错一项扣二分。

(4)表内“购买国产设备”栏反映对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按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额的40%所抵免的新增企业所得税。本栏原则上只在“企业所得税”项目有数。错一项扣二分。

(5)表内“中西部投资”栏反映对设在西部地区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设在西部地区属国家鼓励投资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对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等内资企业减免的企业所得税。本栏原则上只在“企业所得税”项目有数。错一项扣二分。

(6)表内“其中:涉外企业”栏集中反映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各项减免。其不同减免性质的税收减免已分别反映在各相关减免栏中。错一项扣二分。

2、逻辑关系审核:

(1)本表“合计”栏的税收收入合计数,应小于或等于《税收资金平衡年报表》中“减免税金”的期末余额。错一项扣二分。

(2)本表“合计”栏的税收收入合计及分税种数,应分别大于或等于《提退税金明细年报表》中“先征后退”与“减免退税”两栏的各相关项目数之和。错一项扣二分。

(3)本表“企业所得税”项目在“其中:涉外企业”栏无数。错一项扣二分。

表九:《滞纳金明细年报表》

主要审核:本表“入库滞纳金”栏的税收收入合计及各税种项目数,应小于或等于《查补税金及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明细年报表》中“入库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栏的各相关对应项目数。错一项扣二分。

表十:《代征代扣税款明细年报表》

本表主要审核:

本表“代征代扣”的合计栏各项目数,应小于或等于《入库税金明细年报表》中合计栏各相关对应项目数。

三、税收统计报表的审核标准及扣分办法

表一:《税收收入分产业统计年报总表》

1、本表审核:

(1)表内“第一产业”栏下的“营业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项目应无数。错一项扣二分。

(2)表内“营业税”项目只在第二产业的“建筑业”和第三产业的各相关行业栏有数。其中:对“代理业”征收的营业税应统计在第三产业的“社会服务业”栏。错一项扣二分。

(3)表内“资源税”项目只在第二产业的“采掘业”栏有数。错一项扣二分。

2、表间审核:

(1)本表“合计”栏的税收收入合计及各税种项目数,应分别等于《入库税金明细年报表》、《税收收入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总表》中各相关项目的合计数。错一项扣二分。

(2)本表“营业税”项目下:①“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讯业”、“批发和零售贸易及餐饮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栏数,应分别大于或等于《营业税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表》中各相关行业项目的合计数;②“社会服务业”栏数,应大于或等于《营业税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表》中“代理业”和“社会服务业”项目的合计数之和;③“其他行业”栏数,应分别大于或等于《营业税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表》中“文化体育业”和“其他行业”项目的合计数之和。错一项扣二分。

(3)本表“企业所得税”项目各行业栏数,应分别大于或等于《企业所得税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表》中各相关行业项目的合计数。错一项扣二分。

表二:《税收收入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总表》

(1)对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涉外个人征收入库的各项税收应区别港澳台地区、非港澳台地区分别统计在“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栏。错一项扣一分。

(2)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在“港澳台投资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栏应无数,错一项扣二分。

(3)企业所得税在“港澳台投资经济”、“外商投资经济”、“个体经营”栏应无数。错一项扣二分。

(4)个人所得税仍按纳税人所在企业或单位登记注册类型划分统计,其税额来源划分不清的统计在“其他企业”栏。错一项扣二分。

(5)表内“合计”栏税收收入合计及各税种项目数,应分别大于“附列资料:乡(镇)企业”栏各相关项目数。错一项扣二分。

3、表间关系审核:

(1)本表“合计”栏的税收收入合计及各税种项目数,应分别等于《入库税金明细年报表》中各相关项目的合计数。错一项扣二分。

(2)本表“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项目的合计及分企业类型数,应分别等于《营业税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表》、《企业所得税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表》、《资源税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表》的合计及分企业类型数。错一项扣二分。

(3)本表“个人所得税”项目的合计数,应等于《个人所得税分项目统计年报表》的税额合计数;但大于《涉外税收税额统计年报表》中“个人所得税”栏的合计数。错一项扣二分。

(4)本表“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两栏的税收收入合计之和,应等于《涉外税收税额统计年报表》的涉外税收收入数。且“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各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投资企业”两栏之和,应分别等于《涉外税收税额统计年报表》各相关各税种的合计数。错一项扣二分。

个别地区涉外个人办的企业在工商登记时,其企业类型注明为“私营企业”或“个体经营”的,也一律归口统计在相关“港澳台投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栏。错一项扣二分。

表三:《营业税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表》

1、本表审核

(1)表内“铁路运输”、“管道运输”、“航空运输”项目在“私营企业”、“其他企业”和“个体经营”栏应无数。错一项扣二分。

(2)表内“金融”项目在“个体经营”栏无数;“保险”项目只在“国有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栏有数。对从事有关保险咨询业务缴纳的税收应列入“服务业”中,本项不作统计。错一项扣二分。

(3)表内的“其他行业”只反映对西藏自治区实行特殊民族政策、扩大征收范围内所征收入库的营业税,其他地区此项均应无数。错一项扣二分。

2、表间关系审核

(1)本表合计及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项目的“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两栏之和,应分别等于《涉外税收税额统计年报表》中营业税合计数及营业税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数。错一项扣二分。

(2)本表“金融、保险业”项目不包括对该行业征收入库的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其合计等于《入库税金明细年报表》中“金融保险业营业税”项目的合计数。错一项扣二分。

表四:《企业所得税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表》

本表主要审核:

(1)本表“合计”项目的合计及分企业类型栏各栏,应与《税收收入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总表》中“企业所得税”项目的相关各栏对应相等。错一项二分。

(2)本表合计数应等于《入库税金明细年报表》中“企业所得税合计”项的合计数。错一项扣二分。

(3)本表“烟草加工业”、“饮料加工业”、“石油加工及炼焦业”、“机械制造业”、“原油”、“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金融”和“社会服务业”项目各栏,应分别大于各其中项的各栏。错一项扣二分。

表五:《个人所得税分项目统计年报表》

本表反映城乡个体工商业户、公民和外籍在华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入库情况。主要审核:

(1)本表“纳税人数(人次)”栏统计年度内各项个人所得税的实际纳税人数。在总合计栏无数,错填扣二分。

(2)本表“港澳台同胞”栏包括华侨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在内。错填扣二分。

(3)本表“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包括涉外个人经批准取得执照,从事生产经营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也统计在本项目。错填扣二分。

(4)一般情况下,本表“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在“港澳台同胞”、“外国人”栏无数;其税额(包括转包、转租)在《税收收入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总表》中应按企事业单位原有企业类型填列,分别统计在“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栏。错填扣二分。

(5)本表“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均应大于其中数。错填扣二分。

(6)本表“税额”栏合计数,应等于《税收收入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总表》中“个人所得税”项的合计数。错一项扣二分。

表六:《资源税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表》

(1)本表“合计”项目各栏,应分别等于《税收收入分企业类型统计总表》中“资源税”项目的相关扣栏。错一项扣二分。

(2)本表“合计”项目应等于《税收收入分产业统计总表》中“资源税”项目的“采掘业”栏。错一项扣二分。

(3)本表“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项目,应分别大于或等于其中数。错一项扣二分。

(4)“其它行业”栏无数。

表七:《涉外税收税额统计年报表》

本表是全面反映涉外税收情况的综合表

1、本表审核:

(1)表内“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三大项均包括与华侨、港澳台合资企业,与华侨、港澳台合作企业以及华侨、港澳台独资企业所缴纳的各项税收。

对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征收入库的税收统计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大项的有关项目内。错一项扣二分。

(2)工商登记为“私营企业”的涉外个人办的企业,暂统计在本表“外资企业”大项;工商登记为“个体经营”的涉外个人办的企业,暂统计在本表的“个人”项。错一项扣二分。

(3)表内“国际运输收入”项目在“城市维护建设税”栏不应有数,按综合计征率合并征收入库的,应集中统计在“营业税”栏中;按税种分别依率征收入库的,则分别统计在各相关税种栏中。错一项扣二分。

(4)表内“个人所得税”包括在涉外企业的外藉人员和中方人员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按其所在企业或行业来划分统计。划分不清或报表中未列项目栏的,本表暂统计在“个人”项。

2、表间关系审核:

(1)本表各行业的划分口径,须与《税收收入分产业统计报表年报表》中各行业划分口径一致。错一项扣二分。

(2)本表涉外税收收入合计及各税种合计,应分别等于《税收收入分类型统计年报总表》中各相关项目的“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两栏之和。错一项扣二分。

(3)本表“营业税”栏下:(1)各企业组织形式下的“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讯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项目之和,应小于或等于《营业税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表》中相关行业项目的“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两栏之的;(2)各企业组织形式下的“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项目之和,应小于或等于《营业税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表》中“餐饮业”项目的“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两栏之和;(3)各企业组织形式下的“社会服务业”项目之和,应小于或等于《营业税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表》中“代理业”和“社会服务业”两项目的“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两之和;(4)各企业组织形式下的“其他行业”项目之和,应小于或等于《营业税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表》中“文化体育业”和“其他行业”两项目的“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两栏之和。错一项扣二分。

(4)本表“个人所得税”栏的涉外税收合计数,应等于《税收收入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总表》中个人所得税项目的“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两栏之和;应小于《个人所得税分项目统计年报表》中个人所得税的税额合计数。错一项扣二分。

(5)本表“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项目的营业税数,应分别等于各相关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表中“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项目的“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两栏之和。错一项扣二分。

表八:《税收欠税分项目统计年报表》

本表主要审核:

(1)本表“股份制企业”栏统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欠税;“涉外企业”栏统计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欠税;“其他企业”栏统计除表中所列类型以外的其他企业类型的欠税。错填扣二分。

(2)本表“关、停及空壳企业”栏统计2001年5月1日以后新发生的关、停及空壳企业欠税。错填扣二分。

(3)本表“企业所得税”项目在“涉外企业”栏无数。错填扣二分。

(4)本表各税种项目合计数,应分别等于《待征税金变动情况年报表》中各相关税种项目的“关、停及空壳企业欠税”、“往年陈欠”、“本年新欠”三项目期末余额之和;且两表“关、停及空壳企业欠税”的合计及相关各税种欠税数对应相等。错一项扣二分。

表九:《待清理其他呆帐税金分项目统计年报表》

本表主要审核:

(1)本表分税种分项目数额只能因清缴入库或按规定核销而逐月减少。错一项扣二分。

(2)本表各栏合计数,应分别等于《待清理呆帐税金明细年报表》中相关项目的“三年以上呆帐税金”、“三年以内呆帐税金”两栏之和。错一项扣二分。

表十:《纳税登记户数统计年报表》

本表分税种分企业类型反映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办理的纳税登记户数和实际纳税户数的情况。

主要审核:

(1)国家税务局系统、地方税务局系统须按各自实际征收管理的范围分别统计登记户数和纳税户数。

(2)表内“附列资料:纳税户数”项目统计办理了税务登记并发生纳税义务的实际户数(应缴税,但全年按政策规定或经批准免税的户数也包括在内)。同一纳税人一年内无论缴纳一种税还是多种税,该项目只作一户统计。错填扣二分。

(3)表内“附列资料:登记户数”项目统计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固定个体工商户在年末的全部户数,只在“合计”栏填列。错填扣二分。

(4)某一纳税人缴多种税的,如既缴增值税,又缴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应按每个税种分别在“增值税”、“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项目内统计。错填扣二分。

(5)机关、团体、学校、部队和城乡居民依法缴纳的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屠宰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筵席税、燃油税、车辆购置税等不作纳税户数统计。错填扣二分。

(6)本表“个人所得税”项目只统计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以及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缴纳个人所得的户数。其中:个体工商户统计在“个体经营”栏;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统计在“私营企业”栏;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应按企事业单位原有企业类型填列,统计在“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栏。错填扣二分。

(7)除个人所得税外,本表纳税户数与有关报表的税额之间应一一对应(不足万元四舍五入除外)。错一项扣二分。

以上审核标准主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手册》(2002年版)和2003年税收会计、统计报表制度为依据。各地在参照审核报表时,如遇与本标准不一致的,根据如实反映的原则,以当地带来或上报的说明材料(附加盖公章批文复印件)为依据。只有说明,没有加盖公章批文复印件的,原则上不能作为填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