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情况统计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5]44号2005年03月12日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情况统计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5]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市地税局按月上传区地税局的《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时间为每月18日之前。

二、上传方式一律通过FTP方式上传电子文档,不再以传真方式报送。具体操作步骤为:

(一)登录区地税局服务器(151.16.18.2),用户名:zg-admin,密码:zg-admin;或按国税发明电[2005]9号的步骤进入总局服务器。

(二)登录后,下载“货运业征管-营业税情况统计表”(模版)。填写其中《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情况统计表》。

(三)填表后,各市上传电子文档命名规则为,用户名:zg-user,七位税务机关代码_上报月份(YYYYMM).xls,密码zg-user。

三、各市如技术上遇到问题,请与区局计算机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唐小明,联系电话:0771-5538190。

附件: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情况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五年三月十二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营业税

征收管理情况统计的通知

2005年2月5日 国税发明电[200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总局2003年10月发出《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以来,各地全面加强了货运业管理和检查工作,2004年,全国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累计完成319亿元,同比增长40.1%,加强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管理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近日,部分地区来电询问是否继续报送《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情况统计表》等相关问题。为及时掌握各地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工作,并为进一步实行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信息化提供依据,现将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情况统计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各地继续按月报送总局制定的《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情况统计表》(国税函[2004]211号),报送时间仍为每月20日之前。

二、各地统计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情况时,应确保填报数据的准确性。《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情况统计表》的所有指标均要符合《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征税范围,即提供公路、内河(包括内海)货物运输劳务的数据。

三、报送方式改为通过FTP方式上传电子文档。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总局服务器(130.9.1.101),用户名:fktjb,用户口令:123456

2、登录后,下载“货运业征管-营业税情况统计表-模版”。填写其中《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情况统计表》。

3、填表时,在原格式内填写,注意请勿改动模版或加入链接。

4、填表后,电子文档命名规则为:tjb-hy-t位税务机关代码-上报月份(YYYYMM).xls

5、从原路径上传电子文档。

四、各地以FTP方式上传《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情况统计表》电子文档后,不再传真。

联系人:沈彤

联系电话:010-63417796、63417713


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情况统计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单位:

上月累计认定情况

上月累计确定代开票

单位情况

本月申报税款情况

上月开票情况

认定总户数

其中:自开票纳税人认定户数

其中:代开票纳税人认定户数

代开票单位总数

其中:代开票税务机关个数

其中:代开票中介机构个数

申报税款总额

其中:申报营业税额

开票总份数

其中:自开票份数

其中:代开票份数

本月申报税款总额

同比增加额

同比增长比例(%)

本月申报营业税额

同比增加额

同比增长比例(%)

代开票总份数

其中:税务机关代开票份数

其中:中介机构代开票份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0

0

0

填表说明:

1、本表所有指标均为符合《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征税范围,即提供公路、内河(包括内海)货物运输劳务的数据。

2、本表金额单位:万元。

3、本表中户数、份数按实际数据统计,列至个位。

4、数据关系:第1栏=第2栏+第3栏;第4栏=第5栏+第6栏;第13栏=第14栏+第15栏。

5、第7栏包括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所得税。

6、数据口径:第1栏至第6栏分别为截至填报月份上月的累计数据;第7栏和第10栏分别为填报当月自开票纳税人和上月代开票纳税人和上月代开票纳税人申报的数据,第13栏至第17栏分别为填报月份上月的当月数据。

7、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按月填写,并于当月20日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上传说明:

1、上传文件名:tjb-hy-七位税务机关代码-上报月份(YYYYMM).xls

2、上传服务器130.9.1.101,上传用户:fktjb,上传用户口令: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