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智董网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抗震救灾期间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 稽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51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二OO八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