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换版的通告
大地税告[2011]7号2011年10月25日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地税普通发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管理规定的公告》(2011年第16号)要求,我局决定,自2011年12月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启用新版《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与上述新版发票相对应的旧版《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和《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同时停止使用。
  新版发票式样及防伪措施可以登录大连地税网站(http://www.dl-l-tax.gov.cn/)查看。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