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新华书店统一会计制度(2-2)
1984年12月12日
第三章 会计报表
一、会议报表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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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 号 |会 计 报 表 名 称|编 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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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发01表 |资金平衡表 |按月编报 |
| 会发01附表|资金平衡表(附表) |十二月编报 |
| 会发02表 |利润(亏损)表 |按月编报 |
| 会发03表 |商品流通费明细表 |三、六、九、十二月编报|
| 会发04表 |专用基金及专用拨款表 |按年编报 |
| 会发05表 |库存商品盘存帐存对比表|按年编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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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报表格式
三、会计报表简要说明
(一)资金平衡表(会发01表)
1.本表反映月末、年末全部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情况。
2.本表期末数栏各项目根据总分类帐结合明细分类帐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或合并填列。
3.定额及全部流动资金平均余额(第69、71行)填列自年初至报告月的平均余额,计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余额=(月初余额+月末余额)÷2
自年初至报告月的平余余额=各月平均余额之和÷自年初至报告期月数
4.定额及全部流动资金周转天数(第70、72行)按自年初至报告月的数据计算,公式如下:
(自年初至报告月)日历日数(每月按30天计)÷〔销售(调出)净收入÷定额或全部流动资金平均余额〕
5.本表各项数字之间的关系:
6行=10至16行之和
17行=18至24行之和
25行=26至31行之和
32行=3、4、5、6、17、25行之和
42行=43至51行之和
52行=53至62行之和
64行=33、34、35、38、39、40、41、42、52行之和
(二)资金平衡表(附表)(会发01附表)
1.本表反映年度内固定资产和流动基金的增加、减少情况。
2.本表固定资产原价本年增加数、减少数及其中的有关各项目,根据固定资产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
3.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全年平均总值按下列公式计算:
1至12月各月计提折旧的各项固定资产原价月初余额之和÷12
4.本表流动基金本年增加数、减少数及其中的有关各项目,根据流动基金科目的本年发生额分析计算填列。
(三)利润(亏损)表(会发02表)
1.本表反映在月份、年度内利润(亏损)的构成和分配情况。
2.本表本月数、本年累计数栏分别填列各项目的本月和自年初至报告月的实际发生数。
3.本表1至7行反映销售利润(亏损)构成,8至14行反映调出利润(亏损)构成,7行、14至18行反映利润(亏损)总额构成,19至31行反映利润分配情况。
4.本表补充资料一反映销售收入和销售折扣的明细数字。补充资料二“年度主要计划指标”应为最后核定数,未核定前应为最后上报数。补充资料三反映税利实际交纳数,即本年补交上年的和交本年的所得税和利润(税后利润)。补充资料四、五根据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明细记录分析填列。补充资料六只在汇总报表中填列。
(四)商品流通费明细表(会发03表)
1.本表反映在三、六、九、十二月份及年度内的各项费用情况。
2.本表本月数、本年累计数栏分别填列各项目的本月和自年初至报告月的实际发生数。
3.本表按销售费用和调出费用分别填列。
4.费用率的计算分别以销售码价、调出码价为依据,公式如下:
销售(调出)费用率=销售(调出)费用÷销售(调出)收入×
100%
5.本表补充资料一“年度费用计划指标”应为最后核定数,未核定前应为最后上报数。补充资料二根据应付工资科目贷(增)方发生额分析填列。补充资料三为工资总额减除按规定不计提职工福利基金各项以后的数额。补充资料四应包括的职工人数,其口径与统计制度规定一致,平均人数的计算方法与定额及全部流动资金平均余额的计算方法相同。
(五)专用基金及专用拨款表(会发04表)
1.本表反映年度内各种专用基金和上级专用拨款、呆滞损失准备金的增减使用情况。
2.本表各栏各项目根据专用基金科目、上级专用拨款科目和呆滞损失准备金科目的明细记录分析计算填列。
3.本表第3行从费用提取数,在更新改造基金栏反映留用的折旧基金,在职工福利基金栏反映从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在呆滞损失准备金栏反映从费用提取的进口外文书、古旧书、港台书的呆滞损失准备金。
4.本表第22行未完工程支出反映生产发展基金、更新改造基金、上级专用拨款等的年末数中,已用于未完工程的材料、预付款。年末数减除未完工程支出即为结余资金。
(六)库存商品盘存帐存对比表(会发05表)
1.本表反映库存商品的分年盘存和与帐存对比及其差异情况。
2.本表根据库存商品、进销差价、提成差价科目余额结合统计核算所得的分类和数量填列帐存数,根据实地盘点的汇总数填列盘存数。
3.本表在实际盘存日编制,汇总单位对不同盘存日的基层报表均照汇总,不调整到同一日期。
四、会计报表其他规定
(一)会计报表的报送时间,一般规定如下。
(二)会计报表的受表单位,一般为开户银行、监交的财税机关和上级单位。省级汇总会计报表应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和新华书店总店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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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 报 期 |单 位 会 计 报 表 |省级汇总会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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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 报 | 月终后5日内 | 月终后15日内 |
| 年 报 | 年终后20日内 | 年终后40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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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编制六月份和年度会计报表时,应随即报送上半年和全年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计划和各项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主要经济指标,资金增减变化及经济活动情况,总结企业经营管理的经验和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第四章 会计核算的若干规定
一、商品流转的核算
(一)商品流转有关科目的运用
1.商品流转,包括购、销、调、存四个环节,这是新华书店的基本业务。对基本业务实行“码价核算制”。设置库存商品科目,按照码价记帐;码价高于实际进价(成本价)的差额,即购进或调入折扣,另外设置进销差价科目。进销差价科目是库存商品科目的调整科目,在借(增)记库存商品科目时,一般都应贷(增)记进销差价科目,反之亦然。
2.商品购进、调入,都以验收入库为准,凭入库通知单或包装单记入库存商品和进销差价科目。货款已付而商品尚未到达和尚未验收入库的,属于在途商品,在途商品科目以支付货款的实价记帐。
3.商品销售、调出,平时都不直接贷(减)记库存商品。另外设置销售收入科目和调出收入科目,也以码价记帐;销售、调出图书的码价与实际收回书款的差额,在销售折扣科目和调出折扣科目记载。月终根据销售、调出的总码价,按照省级店规定的成本计算方法计算出销售、调出成本,一次贷(减)记库存商品科目和借(减)记进销差价科目。
4.商品其他收发,如报废、降价、盘亏、盘盈等,都在发生时直接记入库存商品科目和进销差价科目。
5.库存商品应根据健全商品管理责任制的要求,按存货部门实物负责人设置明细科目。
6.销售收入应设下列明细科目:
零售 指直接售给居民和机关团体的销售,包括不给折扣,只付少量手续费的委托代销。
代销 指所有权不转移,按实销结帐的代销户的销售。
批发 指对经销户(包括国营商业、供销社和集体、个体书店)的批发销售。
销售折扣应相应地设下列明细科目:零售折扣、代销折扣、批发折扣,核算各该销售实际收入低于码价的差额。
7.商品调入后按原折扣退回给发货店或调剂给其他销货店,都作冲减调入处理。商品调入后再转发给所属销货店,并有进销差价收入的,都作调出处理。
(二)库存商品分年核价和滞销书的处理
1.库存图书(古旧书、进口外文书、港台书除外)实行按出版(印刷)年度分年核价,即按库存图书码价分年提取提成差价,其标准是:当年的不提,前一年的提取10%,前二年的提取20%,前三年的提取30%,前四年的提取40%,前五年和五年以上的提取50%。
2.为均衡负担图书分年核价损失,并较好地解决处理滞销书的资金来源,采取预提提成差价的办法。企业按规定的标准预提提成差价时,其会计分录是:
借(增):销售费用(或调出费用)——商品损耗
贷(增):提成差价
3.按规定处理滞销书时,损失额全部冲减提成差价,其会计分录是:
借(减):进销差价
借(减):提成差价
贷(减):库存商品
4.每年必须分年盘点库存商品一次,一般在第四季度(十、十一、十二月任选一月)进行。按盘点应提取的提成差价大于帐面结存的提成差价,其差额应一次补足,其会计分录是:
借(增):销售费用(或调出费用)——商品损耗
贷(增):提成差价
5.滞销书处理后的残值变价收入,冲减销售费用(或调出费用)——商品损耗。
6.古旧书、进口外文书、港台书采取提取呆滞损失准备金的办法,其标准一般为销售码价1.5%,或调出码价3‰。处理这三类滞销书的损失,在呆滞损失准备金列支。
(三)寄销代管商品和期进、期销商品的核算
1.凡发货即收款的寄销、初版试销图书,因同样占用流动资金,平时难于区分,应与征订包销图书同样处理。
2.凡不是发货即收款的,由出版社交由发货店或销货店寄销或代管的图书,只在表外科目寄销代管商品按委托单位登记。一般采取“实销实结”办法,在调出、销售时,应即转作购进或调入,并向委托单位支付货款。
3.为平衡印刷和运输力量,对季节性的年画、课本等采取预印、预发和定期结算货款的办法。在未到结算期前,预收的季节性商品只在表外科目期进商品登记,到结算期一次转作购进或调入;预收的季节性商品又转发出去的只在表外科目期销商品登记,到结算期一次转作调出或销售。
(四)关于多种经营的核算
新华书店开展多种经营,除兼营业务规模较大有条件实行独立核算者外,都与发行业务合并核算,并按下列原则处理:
1.凡经营图书以外商品购销的,亦按商品进销处理。为使与图书的码价核算相一致,非图书商品一般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售价大于进价的差额列为进销差价。
2.凡经营商品购销以外的业务,收入用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处理,支出在收入中冲减。
(五)关于出租图书业务的核算
供出租的图书从库存商品中拨出后,改在出租商品科目按实价记帐。在其他应付款科目里,设置租书保证金、租书租金两个明细科目。租书保证金属于暂收款性质,收退出租图书时,须退还给读者;因出租图书损坏转作赔偿金时,视同租书租金。租书租金在等于或小于出租商品实价时,视为出租商品的备抵,不作为租书业务收入;大于出租商品实价时,其超过部分转作其他业务收入。
二、固定资产的核算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的各种劳动资料。不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为低值易耗品。
固定资产按原价(即建筑安装或购置该项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全部支出)记帐。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及固定资产管理卡片,明确保管责任。
固定资产的折旧,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用下列折旧率:
(一)一般采用分类折旧率,所有固定资产除已入帐的土地不计折旧外,分为房屋设备和机具设备两类,房屋设备的折旧率一般为4%,机具设备的折旧率一般为10%;
(二)有条件的可以采用个别折旧率,分别按使用年限经批准后确定;
(三)机具设备不多的,采用综合折旧率,一般为5%。
固定资产折旧基金的提取、使用和解交,以及固定资产清理所发生的费用和变价收入,均通过专用基金——更新改造基金科目核算。
新华书店的固定资产,一般不提取大修理基金。修理固定资产的费用,实行计划管理,按实际开支,列入商品流通费。费用数额较大的可以分期摊销。
三、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核算
(一)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年限不满1年或单位价值低于500元的各种用具。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下的一次列入商品流通费,不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
新华书店的低值易耗品不分在库、在用,都在购入和报废时各分摊50%。低值易耗品按原价记帐,摊销部分另以低值易耗品摊销科目反映。
帐外低值易耗品应重新清理入帐,均按原价同时记入低值易耗品和低值易耗品摊销科目,不再增加流动基金。
(二)包装物是指书店用于包装、捆扎图书需要的纸张、绳索、麻袋、木箱、塑料带等,按包装物的实际成本(即包装物的购进原价加采购运费和加工费、修理费)记帐。在包装物上加印宣传图书内容的印刷费,可直接以宣传资料费出帐,不包括在包装物实际成本内。销货店购买小量包装物;如门市用的细绳和纸张等,可直接以包装费出帐,不在材料及包装物科目核算。
四、应付工资的核算
应付工资是核算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应计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等,不论是否在当月支付以及不论是否在费用开支,都应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其借(减)方发生额反映实际发放数,贷(增)方发生额反映应发工资数。关于调整减少应付工资总额的会计事项,都用红字记入贷(增)方,使贷(增)方发生额正确反映工资总额。
五、专用基金和上级专用拨款的核算
(一)专用基金科目设置下列明细科目:
1.生产发展基金 核算从企业留利中建立的生产发展基金。
2.职工福利基金 核算从企业留利中建立的和从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3.职工奖励基金 核算从企业留利中建立的职工奖励基金。
4.后备基金 核算从企业留利中建立的后备基金。
5.更新改造基金 核算由固定资产折旧和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形成的更新改造基金。
6.国库券和长期投资基金 核算由专用基金购买国库券和向其他单位长期投资的基金。
(二)上级专用拨款科目核算由上级拨入的基建自筹资金拨款、更新改造措施拨款及其他指定用途的专用拨款。在购建固定资产完成交付验收使用时,借(减)记本科目,贷(减)记专项工程支出科目,同时将增加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借(增)记固定资产科目,贷(增)记固定基金科目。
六、商品流通费的核算
商品流通费按流转环节划分为调出费用和销售费用两类,分别核算。兼有调出、销售两类业务的单位,除直接费用应该分开外,间接费用也要适当分摊。
调出、销售费用分别设置下列明细科目:
1.运杂费 指商品发运所支付的运杂费、装卸搬运费、中转手续费及同运输有关的其他费用,如自有机动车辆的牌照费、养路费、汽油费等。
2.包装费 指商品包装所消耗的各种包装物。
3.宣传资料费 指为宣传推广的编印书目、宣传品和广告、样本等费用。
4.手续费 指委托代发、代销等的手续费。
5.商品消耗 指滞销书降价报废损失、在途图书损失和库存图书分年核价损失。
6.商品盘亏 指商品盘存的亏损。
7.利息 指付给银行的流动资金借款利息。
8.保险费 指付给保险公司的保险费。
9.其他业务费 指业务凭证印制费、结算手续费等其他业务费用。
以上为相对可变的直接费用。
10.工资 指固定和临时职工的计时标准工资、计件工资、各种津贴。包括附加工资、保留工资、加班工资、副食品价格补贴。
11.工会经费 指按规定比例提交工会的工会经费。
12.福利费 指按规定比例从费用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13.租赁费 指租用房屋、设备所支付的租金。
14.修理费 指维修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大、中、小修理费。
15.折旧费 指按规定折旧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
16.低值易耗品摊销 指购入和报废低值易耗品按五成摊销法的摊销。
17.差旅费 指出差和调动工作的差旅费、职工探亲路费、市内交通费、流动供应补助费等。
18.办公费 指办公用品、书报资料、水电、邮电、公用取暖等费用。
19.职工教育经费 指在规定标准范围内开支的职工教育费。
20.其他管理费 指不属于其他费用项目的管理费用。如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下的零星购置、会议费、防暑降温费等。
以上为相对不变的间接费用。
七、销售、调出成本和利润的核算
(一)销售、调出成本,是指销售、调出商品的购进(调入)原价。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平时采取下列三种不同的计算方法计算销售、调出成本:
1.固定折扣率法 在不同折扣率的货源比重较小的情况下,可按多数货源的折扣率确定固定折扣率。
2.分类折扣率法 在不同折扣率的货源比重较大的情况下,可按不同折扣率分类计算成本。
3.帐面折扣率法 是按照库存商品、进销差价两科目的期末余额之比确定折扣率,据以计算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调出)成本=本期销售(调出)总额×(1--进销差价期末余额÷库存商品期末余额)
不论采取哪种计算方法,都应通过盘点库存,核实进销差价,调整销售、调出成本。
(二)利润是各项收入减除各项支出后所取得的财务成果,由销售利润、调出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构成。如为负数即属亏损。
营业外支出的项目,应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规定,企业不得自行扩大营业外支出的范围。营业外收入应及时入帐,不准留用或移作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
八、利润分配的核算利润分配科目设置下列明细科目:
1.应交所得税 月终按规定税率计算出当月应交纳的所得税,借(增)记本科目,贷(增)记应交税金科目。
2.应交上级利润 月终按规定计算出当月应上交的利润(或税后利润),借(增)记本科目,贷(增)记应交上级利润科目(如为应由上级弥补的亏损,作相反分录)。
3.企业留利 月终按规定计算出预留的企业留利,借(增)记本科目,贷(增)记专用基金科目。年终留足应留与预留的差数。
4.其他单位转来的利润 核算企业向其他单位投资从而分得的利润。
5.分给其他单位的利润 核算企业接受其他单位投资按照协议计算应分给投资单位的利润。
6.归还专用借款的利润 核算企业按规定税前归还专用借款的利润。
7.归还借款的利润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核算企业按归还专用借款的利润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
8.本年利润结算 年终将利润科目余额和利润分配的其他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本明细科目。结转后利润分配及其所属各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9.上年利润调整 根据上级对上年决算报表的审查意见,需要对上年利润总额或利润分配数进行调整时,调整的数额在本明细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