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技术援助小组关于会员咨询问题时应注意事项的通知
2004年02月19日

   
 
发文部门:  中注协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2004-2-19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专家技术援助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全国  

发文内容:      为了向会员提供会计、审计等方面的技术援助,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2002年7月成立了上市公司会计、审计问题专家技术援助小组(以下简称“专家技术援助小组”)。一年多来,专家技术援助小组对注册会计师咨询的问题进行了积极答复。但由于某些问题缺乏相应的背景材料,影响了专家技术援助小组的答复工作。因此,专家技术援助小组提请注册会计师在咨询问题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咨询函应当表述清晰,并附有相关的背景材料,通常包括: 
    (一)所涉及公司的基本情况; 
    (二)公司当期和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公司是否存在融资需求,是否面临特殊处理、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等情形;
    (四)公司是否存在已经或正在受到政府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罚或责令改正等情形;
    (五)交易或事项的真实情况以及与交易或事项有关的合同、协议等;
    (六)注册会计师及公司关于所咨询问题的意见及依据。

    二、咨询函应当注明具体联系方式,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三、咨询函可采用邮寄或传真方式,并注明“专家技术援助小组咨询问题”。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广源闸5号广源大厦6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标准部;邮政编码:100081;电话号码:(010)68721166转专业标准部;传真号码:(010)68720138或68474986。

    专家技术援助小组将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予以公开答复;对不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将与咨询问题的会员直接进行沟通并做出答复。专家技术援助小组答复意见旨在为注册会计师提供理论和技术的指导,不替代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技术援助小组
二OO四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