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密码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3年第27号(关于调整《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进口管理目录》的公告)
国密局公告〔2013〕27号2013年12月31日

根据《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现将调整后的《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进口管理目录》予以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国密局第18号公告发布的《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进口管理目录(第一批)》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进口管理目录》.doc

国家密码管理局 海关总署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