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专项治理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问题的通知
绵委办[2004]67号2004年08月31日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高新区、科创区、经开区、农科区、仙海区党工委、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党委、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吴官正同志在中央巡视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省委决定,及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开展专项治理各级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问题的通知》(川纪发[2004]15号)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9-10月,在全市开展一次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学玖(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

  副组长:蒋仁富(市委副书记、市长)

  张世虎(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李长明(市委常务副秘书长)

  马道福(市政府副秘书长)

  胥跃东(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马宗舜(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川萍(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魏 勇(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王绵生(市审计局局长)

  江 陵(市财政局局长)

  吴旭富(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党风室,由吴旭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蒋玉平同志(市纪委党风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系电话:2224234。

  二、专项治理的重点

  专项治理的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即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担任副科长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以及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相当于副科长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管理或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或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和其他与行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的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从2004年9月1日开始,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教育(9月1日至10日)

  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专项治理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问题电视大会,就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召开动员大会,作出公开承诺,提出贯彻意见。各级各部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吴官正同志和省、市主要领导有关治理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的重要指示和各级纪委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观看省纪委制作的警示教育片,进行警示教育,提高对专项治理工作的认识,明确专项治理的重点、时间、方法、步骤和要求,切实增强参与专项治理的自觉性。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9月10日至30日)

  领导干部要就党的十六大以来有无违反规定,收受管理或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或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和其他与行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级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要报告自查自纠的情况,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问题作出负责的说明。自查自纠情况装入个人廉政档案。9月30日前,所有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将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或由他人代为收受转交的现金、有价证券,上缴当地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由纪检监察机关登记造册,待专项治理结束后,统一上缴财政。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完善制度(10月8日以后)

  10月底前,各单位就专项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措施写出专题总结报告,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管理和制度上的漏洞,建立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市级机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的总结报告报市委、市纪委;县级机关、单位、镇(乡)及站、所报县委、县纪委。专项治理情况要在本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市委、市纪委和各县(市、区)委、纪委将组成检查组,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要求,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吴官正同志6月25日在全国巡视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坚决刹住送钱歪风。要严厉地告诉各级干部,对送钱的人,不但要坚决拒收,而且要严肃批评。”最近,官正同志又作出重要批示:“希望下重药治理给领导干部送钱问题,领导干部要一律拒收。”省委书记张学忠、省长张中伟同志在各种会议上多次强调,必须对领导干部收受礼金等问题进行重点治理,务必抓出实效;学玖书记、仁富市长也先后在各种会议上,就贯彻落实官正同志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讲话,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要利用正反典型,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廉洁自律的专题教育,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问题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级都要成立治理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并起好带头作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采取得力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明确政策界限。

  对2000年12月中纪委五次全会前,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或上交收受的现金、有价证券,主动说清楚并纠正的,一般只作登记处理。对中纪委五次全会后,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或上交收受的现金、有价证券,主动自查自纠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党的十六大后未能拒收或上交收受的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主动向组织讲清楚,并坚决纠正,区别情况作出处理。对不主动自查自纠被组织查实的,要坚决执行纪律。对今年7月7日省委电视电话会议后仍顶风违纪的,从重处理。对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收受现金、有价证券,该领导干部不制止、不退回或不上交的,经查实,要追究该领导干部本人的责任。另外,凡涉嫌在专项治理工作中,仍不主动检查上缴收受的现金、有价证券和顶风违纪的,无论涉及任何人,无论金额大小,都要先停职检查,一经查实,坚决从严从重处理。对无事实依据,进行诬告陷害的,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三)加强监督,狠抓落实。

  治理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工作政策性强,难度大。各地各部门必须要有明确的要求和过硬的措施,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专项治理期间,各单位要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印发<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的通知》(中纪发[2001]6号)要求,切实开好专项治理自查自纠会,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都必须认真负责地写出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出认真负责的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纪行为。各级都要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举报和反映,及时查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的违纪案件。对典型案件,要公开处理,以儆效尤。对顶风违纪的,要从严惩处。对没有采取坚决、果断、得力措施刹住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歪风的地方和单位,纪检监察机关要派得力干部督促整改。对治理工作走过场且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各地各部门要以这次专项治理为契机,从中发现管理和制度上的漏洞,健全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要认真查找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薄弱环节,制定符合部门和行业特点的预防措施和管理制度。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切实推行政务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投融资制度、财政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管人、财、物等重要部门和岗位的人员的监督管理,努力探索反腐败标本兼治的措施,构建预防和治理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等问题的长效机制。

  (五)及时反馈情况,加强宣传报道。

  各地各部门对开展专项治理的进展情况、好的做法、经验、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要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反馈。各级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广泛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