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定期报送证券市场开户、交易有关数据的通知
证监交字[1997]7号1997年05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了解证券市场情况,加强对市场的监管,请你所从1997年5月开始,将下列数据以传真形式报送我会:

  一、证券帐户开户的有关数据:

  1.开户累计数,新增开户数;

  2.开户投资者的结构:要求按A股帐户和B股帐户分类;个人帐户和机构帐户分类,其中机构帐户分法人帐户和证券商自营帐户;

  3.开户投资者的地区分布: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分的投资者开户情况。

  二、证券交易金额的有关数据:

  1.按地区(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分)统计的证券累计买入、卖出额,交易金额及其占市场交易总额的比例;

  2.按证券公司(选取交易金额前20名的证券公司)统计的证券累计买入、卖出额,交易金额及其占市场交易总额的比例。

  请在每周二下午5点以前将上一周的数据报送我会交易部。

  请接到通知后,抓紧时间做好准备工作,保证及时、准确地报送有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