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对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中检测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的通知
并质技监发〔2006〕63号2006年05月9日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各县(市、区)质监(分)局、市局直属单位:

  2005年第四季度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局(委)对我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对我市流通领域的小麦粉、腐竹、婴幼儿奶粉的食品添加剂进行了检测,并对不合格产品及企业进行了通报。

  现将抽检不合格企业及产品情况通报给你们,各县(市、区)局(分局)接到文件后,应组织对所属管辖区域食品生产、经销企业展开清查,对通报不合格企业依法查处,对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严肃处理。

  对实施清查情况于2006年6月1日前上报市局监督处。同时在日常巡查中要加强对企业原材料进货验证的监督,强化企业责任意识。

  附件:国家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在太原抽取的不合格产品统计表

  二○○六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