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饮食业、娱乐业税控收款机系统营业税“票表比对”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京地税营〔2006〕285号2006年06月8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饮食业、娱乐业税控收款机系统营业税“票表比对”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6)1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具体实际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通知》关于营业税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中的《娱乐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和《服务业营业税纳税申报表》申报数与税控发票数据的“票表比对”工作,待市局建立营业税明细申报信息管理系统后,再行统一布置执行此项工作。期间各局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做好准备工作,同时依照《通知》规定的“票表比对”管理操作规程,完善和改进我市地税系统现已开展的发票税控数据比对工作。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饮食业、娱乐业税控收款机系统营业税“票表比对”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略)

  二○○六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