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请台安营销服务部开业的请示》(大地财保辽发[2006]91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分公司设立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安营销服务部。
二、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营业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五)经保险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六)经保险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可以从事分公司经营全部险种的查勘理赔。
三、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负责人为:姜昊。
四、核准该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辽宁省鞍山市台安镇台盘路北木材公司西开发楼。
五、你分公司收文后,须持批复文件到我局办理领取该营销服务部的《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手续。
六、该营销服务部应持《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保险业务。
此复
二OO六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