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改委关于降低新评定星级宾馆、饭店用电价格的通知
2006年09月12日江西省发改委

省电力公司:

  今年上半年全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共评定达标三、四星级饭店、宾馆14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中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1233号)和我委《关于调整全省电价的通知》(赣发改商价字[2006]677号)规定,现将降低新评定的三、四星级宾馆、饭店用电价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江西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会评定达标江西民航花园等14家饭店、宾馆(详见附表),其用电价格在现行商业电价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10元。

  二、旅游星级评定机构取消了南昌华宇大酒店三星级资格,用电价格自取消之日起恢复商业电价标准。

  三、已执行三星级以上饭店、宾馆用电降价政策的企业,在加强节能增效管理力度的同时,加快循环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步伐,逐步提高能源利用率。

  四、上述新评定的三、四星级宾馆、饭店用电降价标准自2006年9月15日起执行。

  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附表:新评定三、四星级饭店、宾馆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