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03年三峡库区移民高标准柑橘示范园初验办法的通知
渝办发[2004]239号2004年08月2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移民局牵头制定的《重庆市2003年三峡库区移民高标准柑橘示范园初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有关区县、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国务院三峡办9月份组织的最终验收。

  二00四年八月二日

  重庆市2003年三峡库区移民高标准柑橘示范园初验办法

  一、验收依据

  《三峡库区优势产业开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三峡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峡库区2003年柑橘产业和畜牧业开发实施意见的函》(国三峡办函经字[2003]48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2003年三峡库区柑橘产业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2003]138号)。

  二、验收组织程序及分工

  程序:自验→初验→终验。

  分工:自验工作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实施,初验工作由重庆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终验工作由国务院三峡建委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委托市移民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和市林业局,组织初验和迎接终验检查。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自验,并迎接初验和终验。区县政府负责对项目实施单位的自验工作进行监督。

  (二)时间安排

  自验时间为2004年8月5日-15日;初验时间为2004年8月20日-30日;2004年9月份开始,迎接国务院三峡办组织的终验。

  (三)自验工作程序

  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初验办法组织自验,形成自验报告并于8月17日前送达市移民局,申请初验。

  (四)初验工作程序

  市移民局会同有关部门邀请有关专家组成初验工作组,按照初验办法组织验收,形成初验报告并将结果报请国务院三峡建委办公室终验。

  (五)整改初验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六)迎接终验。

  (七)整改终验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三、初验标准及内容

  (一)初验标准

  按照《三峡库区高效柑橘园规划建设技术规程》标准,比照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制订的《实施方案》以及各项工程《招标文件》等进行初验。

  (二)初验内容

  1.果园建设面积

  园区规划面积,道路系统、蓄排水系统、滴灌系统占地面积,苗木定植面积。

  2.道路系统

  园区道路(行车道、机耕道、操作便道等)公里数、道路质量等是否已按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进行建设。

  3.蓄排水系统

  蓄水池(个)、排水沟(公里)等是否已按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进行建设。

  4.滴灌系统

  规划设计合理性;是否已按招标设计文件进行建设;系统运转情况是否正常等。

  5.苗木定植

  苗木品种、质量及定植布局规范程度;苗木成活率等。

  6.园区移民安置情况及挂钩比例

  园区总人数、园区移民人数;已挂钩移民人数、拟再挂钩移民人数;移民间接挂钩方案、移民间接挂钩人数;移民挂钩总比例等。

  7.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建园经费预算报告、执行情况等。

  8.档案

  各类档案是否完整、规范、安全。

  四、初验方法及评定标准

  (一)初验采取随机抽样与偏好抽样相结合的抽样方法,抽查比例不低于20%.

  (二)初验以区县各项目区为单位,按百分制评分,其中基础工程部分30分,滴灌工程部分30分,移民挂钩部分20分,档案部分20分。

  (三)初验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进行评定。评分达85分以上为初验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初验成果

  (一)重庆市2003年三峡库区移民柑橘示范园区县自验报告。

  (二)重庆市2003年三峡库区移民柑橘示范园初验报告。

  附件1:重庆市2003年三峡库区移民高标准柑橘示范园基础工程初验评分体系

  一、基础工程初验评定总分值为100分。

  二、单项工程初验评分标准

  (一)建园面积(25分)

  达到规划建园面积25分,每少20亩扣1分。

  (二)道路系统(25分)

  1.道路长度(7分):符合《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规划要求。比照规划每差1公里扣1分。

  2.道路宽度(7分)

  (1)主干道(2分):双车道,路基宽7.0米,路面宽6.0米,路肩宽0.5米。宽度每差0.5米扣1分。

  (2)支路(4分):单车道,路基宽4.0米,路面宽3.0米,路肩宽0.5米。宽度每差0.2米扣1分。

  (3)错车道(1分):路基宽不小于6.0米,有效长度不小于10.0米。宽度每差1米扣0.5分。

  3.道路路面(6分):基层为15厘米手摆片石,嵌缝料为0-4厘米的机制碎石,5厘米厚泥结石路面,土含量不大于30%,路拱排水坡度3%~4%.厚度每差0.5厘米扣1分,土含量每增加5%扣1分。

  (4)其他(5分):最小转弯半径15米,特殊困难地段不小于12米(1分);最大纵坡9%,特殊困难地段可采用12%(1分);坡长不得超过150米(1分);全路段有排水沟(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分。

  (三)蓄排水系统(25分)

  1.蓄水池数量或容积(12分):达到《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规划设计要求。每少1个或每少50方扣1分。

  2.蓄水池质量(6分):能蓄水不漏水,进水口有沉沙凼,有进入池底的台阶。有质量问题的每个扣1分。

  3.排水沟(7分):每差1公里扣1分,一处质量问题扣1分。

  (四)苗木定植(25分)

  1.定植品种(5分):定植品种与可研、初设一致5分,不一致为0分。

  2.定植数量(5分):每100亩不低于3850株树。每少10株扣1分。

  3.定植质量(7分):每10株平均株行距误差在规范标准的±5%以内。误差每超1%扣1分。

  4.苗木状况(8分):高度在50cm以上(特批除外)、无病虫害、无缺苗死苗现象。高度每差5%扣2分,病虫害较严重的扣2分,缺苗死苗每超2%扣2分。

  三、初验结果

  初验评分为:

  附件2:重庆市2003年三峡库区移民高标准柑橘示范园滴灌工程初验评分体系

  一、滴灌初验评定总分值为100分。

  二、单项工程评分标准:

  (一)管槽开挖及回填(15分)

  1.管槽开挖符合设计要求,即φ120以上的主管槽,槽宽70cm以上,深70cm以上(2分)。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

  2.管槽底部平整,并无石块、杂物(2分)。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

  3.管槽经过硬基础时,槽底超挖应不小于10cm(2分)。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

  4.固定墩坑、阀门井的开挖应与管槽开挖同时进行(2分)。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

  5.槽内无杂物、积水,管壁四周10cm内无砾石、土块(2分)。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

  6.回填应高于原地面10㎝以上,并分层轻夯或踩实(2分)。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

  7.回填必须在管道两侧同时进行,严禁单侧回填(2分)。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

  8.具有完整的管槽开挖设计、竣工图(1分)。如无为0分。

  (二)泵房土建(5分)

  1.结构合理,几何尺寸符合设计要求(2分)。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2.能充分满足设备安装及操作要求,使用功能齐全(2分)。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

  3.设计、竣工图纸完整(1分)。如无为0分。

  (三)枢纽设备安装(40分)

  1.电机与水泵安装符合《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分)。不符合规范为0分,1项不符合扣1分。

  2.电机外壳必须接地,接线方式符合电机安装规定(4分)。不符合规范为0分,1项不符合扣1分。

  3.机泵必须用螺栓固定在混凝土基底或专用机架上(4分)。达不到要求为0分。

  4.过滤器应按输水流向标记安装,不得反向(4分)。达不到要求为0分。

  5.过滤器的传感器应按规定接线图安装,并通电检查运转状况(4分)。如无检查运转记录为0分。

  6.施肥和施农药装置应安装在过滤器前面,其进、出水管与灌溉管道的连接应牢固,使用软管连接的应严禁扭曲打折(5分)。达不到要求为0分,1项不符合扣1分。

  7.测量仪表封口和接头处无油污、杂物(5分)。达不到要求为0分,1项不符合扣1分。

  8.水表应按设计要求和流向标记水平安装,水表务必水平(5分)。达不到要求为0分,1项不符合扣1分。

  9.电机水泵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具有完整的设备安装竣工图(4分)。如无为0分,缺1项资料扣1分。

  (四)管道安装(15分)

  1.管道应平顺放入管槽,不得悬空和扭曲,管内不得混入杂物(4分)。达不到要求为0分,1项不符合扣1分。

  2.粘合剂必须与管道材质相匹配,插头和承口应均匀涂抹粘合剂并使其填满接口间隙,管道连接处应无渗漏(4分)。达不到要求为0分,1项不符合扣1分。

  3.套管应与密封胶圈匹配,密封圈装入套管槽内,不得扭曲和卷边(4分)。达不到要求为0分,1项不符合扣1分。

  4.所用管材、管件技术资料齐全,具有完整的管道安装竣工图(3分)。如无为0分,缺1项资料扣1分。

  (五)旁通安装(10分)

  1.按设计孔位打孔,钻孔不得倾斜;不得在无旁通连接处钻孔(3分)。达不到要求为0分,1处不符合扣1分。

  2.旁通管口应无飞边、毛刺,无杂物堵塞(2分)。达不到要求为0分,1处不符合扣1分。

  3.在支管孔眼上依次安装特制止水橡胶圈,不得有漏安(3分)。漏安1处扣1分。

  4.旁通与支管孔眼的连接应紧密,无渗漏(2分)。渗漏1处扣1分。

  (六)毛管与滴头安装(10分)

  1.毛管应由上而下依次安装,其长度必须与行距相适应(2分)。达不到要求扣1分。

  2.毛管管端应剪平,且不得有裂纹(2分)。达不到要求扣1分。

  3.毛管必须平顺铺设,严禁打折(2分)。达不到要求扣1分。

  4.按设计孔距在毛管上依次打孔,不得在无滴头处打孔(2分)。达不到要求扣1分。

  5.滴头安装应与打孔同步进行,无漏打,孔内无杂物(2分)。达不到要求扣1分。

  (七)综合测试(5分)

  1.管道压力达到设计扬程,滴头流量符合设计要求(2分)。达不到要求为0分。

  2.系统运行平稳,自控装置启闭自如(3分)。达不到要求为0分。

  三、初验结果

  初验评分为:

  附件3:重庆市2003年三峡库区高标准柑橘示范园移民挂钩情况初验评分体系

  一、移民挂钩由项目区县政府和项目实施单位共同负责,以区县政府为主。移民挂钩比例初验评定总分为100分。

  二、分项移民挂钩比例初验及评定标准

  (一)移民直接挂钩比例(30分)

  1.园区总人数统计(5分)。如无为0分。

  2.园区已直接挂钩移民人数统计(5分)。如无为0分。

  3.计划再直接挂钩移民人数统计(5分)。如无为0分。

  4.移民直接挂钩移民人数统计(5分)。如无为0分。

  5.移民直接挂钩比例统计(10分)。达到60%为10分,每少5%扣1分,每超过5%奖励1分。

  (二)移民间接挂钩比例(30分)

  1.移民间接挂钩方案(20分)。移民挂钩方案详细、具有可操作性。不详细扣5分,不具有可操作性扣5分,如无方案为0分。

  2.移民间接挂钩人数统计(5分)。如无为0分。

  3.移民间接挂钩比例统计(5分)。如无为0分。

  (三)移民挂钩比例(20分)

  1.移民合计挂钩人数统计(5分)。如无为0分。

  2.移民合计挂钩比例统计(5分)。如无为0分。

  3.移民计划再直接挂钩人数、方案和移民间接挂钩人数、方案由各区县移民局代表区县政府与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所在乡镇共同制定并签订协议(10分)。如无为0分。移民计划再直接挂钩人数、方案的落实在2005年由市移民局组织检查,移民间接挂钩人数、方案在柑橘挂果、有收益后由市移民局组织检查。

  (四)园区人数花名册(20分)

  1.园区非移民花名册(10分)。如无为0分。

  2.园区移民人数花名册(10分)。如无为0分。

  三、初验结果

  初验评分为:

  附件4:重庆市2003年三峡库区移民柑橘示范园档案资料初验评分体系

  一、档案初验评定总分为100分。

  二、分项档案初验及评定标准

  (一)工程竣工资料(70分)

  1.项目实施单位申请初验的请示(5分)。如无为0分。

  2.项目实施单位自验报告(10分)。自验报告按时报送、规范、完整。不按时报送扣5分,不规范扣3分,不完整扣2分。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文(5分)。缺可研报告扣3分,缺批文扣2分。

  4.项目初步设计及批文、报市移民局备案的实施方案(5分)。缺初步设计扣2分,缺批文扣1分,缺实施方案扣2分。

  5.重庆市移民局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的建园合同(5分)。如无为0分。

  6.基础工程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5分)。缺中标通知书扣3分,缺施工合同扣2分。

  7.滴灌工程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5分)。缺中标通知书扣3分,缺施工合同扣2分。

  8.滴灌系统施工设计图、设备清单及产品合格证书(10分)。缺施工设计图扣5分,缺设备清单扣2分,缺产品合格证书扣3分。

  9.种苗及苗木定植资料(5分)。资料齐全规范,不齐全扣3分,不规范扣2分。

  10.各项工程竣工图及相关资料(10分)。基础工程、滴灌工程竣工图及相关资料规范完整,缺竣工图扣5分,缺相关资料扣5分。

  11.监理单位综合监理报告、监理日志等监理资料(5分)。缺综合监理报告扣3分,缺监理日志扣2分。

  (二)项目实施单位建园经费预算报告、执行报告、决算报告(10分)。缺预算报告扣5分,缺执行报告扣5分,决算报告以政府审计部门审计认定为准。

  (三)非移民有偿使用移民资金的还款协议(10分)。还款协议中项目实施单位未按与市移民局签订的《三峡库区优势产业开发柑橘示范园建设项目合同》的要求明确还款方式的扣5分,未按要求明确还款年限的扣5分。

  (四)退耕还林计划批文(5分)。按纳入退耕还林计划的比例计分。退耕还林计划的落实由项目区县政府和项目实施单位共同负责,以区县政府为主。

  (五)项目园区移民安置花名册和移民挂钩方案(5分)。缺移民安置花名册扣3分,缺移民挂钩方案扣2分。

  三、初验结果

  初验评分为:

  附件5:重庆市2003年三峡库区移民高标准柑橘示范园初验评分汇总表

  建设地点:____县(区)____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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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收项目      │  初验得分  │ 折算得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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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工程(30分)  │       │      │       ┃
  ┠──────────┼───────┼──────┼───────┨
  ┃滴灌工程(30分)  │       │      │       ┃
  ┠──────────┼───────┼──────┼───────┨
  ┃移民挂钩(20分)  │       │      │       ┃
  ┠──────────┼───────┼──────┼───────┨
  ┃档案资料(20分)  │       │      │       ┃
  ┠──────────┼───────┼──────┼───────┨
  ┃   合  计    │       │      │       ┃
  ┗━━━━━━━━━━┷━━━━━━━┷━━━━━━┷━━━━━━━┛
  
  说明:基础工程验收标准为100分,按实得分30%折算计入总分;滴灌工程验收标准为100分,按实得分30%折算计入总分;移民挂钩情况验收标准为100分,按实得分20%折算计入总分;档案资料验收标准为100分,按实得分20%折算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