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抓紧抓好财经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贯彻《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通知
川委办[1981]52号文件1981年09月29日四川省委办公厅 省府办公厅

  我省财经纪律检查工作,自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增产增收、节约开支的紧急指示》和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川委办[1981]39号文件《关于开展财经纪律检查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下达后,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各地区、部门、单位层层进行传达贯彻,成立专门班子,检查了解情况,迅速开展了自查;有的地区和部门还组织力量对少数重点单位进行了初步检查;一些遭受洪灾较重的地方,在抓紧救灾工作的同时,对财经纪律检查工作也作了部署,推动了自查的开展。不少单位坚持边自查、边改正,把应交的税收和利润迅速交库,把乱摊乱挤的成本费用调整过来,积极清理收回违反规定的开支。有些内部低价销售的商品也开始按规定补交价款。总的来看,自查和检查的效果是好的。但进度不平衡,少数单位没有行动,或者自查走了过场。这些情况,应当引起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注意,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督促检查,迅速打开局面。

  据不少地区、部门反映,由于水灾等原因,有较多的单位自查未能按期搞完,有的重点检查或复查尚未开始。为了使这次检查达到预期的要求,经省委、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将自查时间延长到十月底,整个检查工作延长到十二月十五日告一段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这次财经纪律检查,除以省委、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财经纪律“十不准”为主要内容外,同时要大力贯彻国务院国发[1981]114号文件《关于制止商品流通中不正之风的通知》和财政部、国家经委(81)财企字第350号文件转发的中央领导同志《对济南石油化工厂财务混乱惊人的批示》。要继续清查偷漏欠税。要认真检查救灾款的使用情况。各地区、各部门对于那些违纪情节严重,自查走了过场或者迟迟不动的单位,不要等整个自查结束,从现在起,就应当组织力量,选准对象,分期分批进行重点检查。

  二、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加强对财经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又要用自己模范地遵纪守法的实际行动去带动群众,这是检查处理工作能否深入的关键。要坚持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自查,带头改正。要狠抓宣传教育,运用一切宣传工具,表扬严格执行和坚决维护财经纪律的好人好事。财经纪律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总结经验教训,健全财经管理,维护国家收入,挽回损失浪费,并对干部进行遵纪守法的整体思想的教育,杜绝经济领域的不正之风。因此,对检查出来的问题改了就好,一般不追究个人责任;但是,对个别违纪情节严重,拒不自查改正,或者对检查软拖硬抗,甚至对有关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要给予经济制裁、纪律处分,违法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地要抓好黄典案件的检查处理,并将有关的财料迅速核实上报。

  三、对自查、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善始善终地做好处理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健全管理制度,巩固检查结果。

  1.截留、挪用、挤占、拖欠应当上缴的税金,必须按规定限期缴库。如属被查出来的,应视其情节轻重按税法规定加收滞纳金或罚金。

  2.截留、挪用、挤占一九八一年应当上缴的利润,应并入当年应交利润上交同级财政。

  截留挪用挤占以前年度应当上交的利润,地方企业应作为补交以前年度利润上交同级财政,不得抵顶一九八一年任务。但属于自查出来的,工业企业允许按百分之十,商业企业允许按现行规定比例提取企业基金或企业留成。属于被查出来的不得提取。中央企业是否允许按上述办法提取企业基金或利润留成,由企业请示中央主管部门确定;但中央企业在地方管理期间截留挪用挤占的利润,应当执行上述办法,补交的利润一律交省财政。

  3.违反规定乱挪乱用的行政事业经费,应当清理收回。属于一九八O年以来的并系自查出来的,允许返还原来的资金渠道,相应增大包干结余;属于被查出来的予以收缴,作同级财政其他收入入库。

  收回乱挪乱用的各种预算外资金,自查出的允许返还原来的资金渠道;被查出来的予以收缴,作同级财政其他收入入库。

  4.在商品购销活动中提取“回扣”或向外单位索取各种名目的非法费用,国务院[1981]114号文件下达前已经发生并经自查出来的,可列作本企业收入统一计算盈亏,私分了的要追回,凡属被查出来的或国务院上述规定下达后继续搞的予以收缴,作同级财政其他收入入库。

  5.奖金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超过规定标准、范围或违反规定挤入成本费用的要检查纠正。单位之间互相“送奖”,自查出来的由送奖单位收回;被查出来的予以收缴,作同级财政其他收入入库。

  6.未经批准购置小汽车、大客车的,按省人民政府川府发[1981]11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处理。未经批准购置的其他专控商品,如确系生产、业务需要并属于自查出来的,经审查核实允许留用;不属生产、业务需要或被查出来的予以收缴,由当地财政统一调剂处理。

  7.乱挪乱用资金搞计划外基本建设的,除按规定收回挪用的资金外,对已经建成的建筑物或在建工程,应按隶属关系报请有关主管部门研究处理。

  8.预算内外一切公款均不得用于私人借支。已经挪借的由单位负责清还,一次还清有困难的可分期扣还。欠款职工已调走了的,应转知所在单位扣收。

  9.违反中央和省的规定,巧立名目滥发各种补贴,挪用各种资金乱发家具、用具、生活用品,以及用公款请客送礼、游山玩水的,都应当按照现行财经制度规定,分别不同情况,清理收回挪用乱用的资金;乱发的实物按实际成本或购进价格收回价款。领导干部要带头迅速交清。

  以上,请结合川委办[1981]39号文件一并研究执行。今年五月二十九日至六月八日,全国总工会、国家经委、中央组织部联合召开了全国企业民主管理座谈会,讨论制定了《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已于七月十三日以中发[1981] 24号文件下发。望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在所属企业认真贯彻执行。

  中央通知指出,除少数改革企业领导制度试点单位以外,所有企业仍应执行现行的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和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企业党委在加强和改善对企业的领导,特别是加强对企业方针政策的领导,抓好政治思想工作的同时,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让厂长(经理)对企业生产技术进行直接指挥;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发扬职工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支持职工群众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根据中央通知精神,结合我省情况,现就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作如下通知:

  (一)近几年来,我省已有一批企业恢复和建立了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据市、地、州属以上企业统计,已建立这一制度的约占百分之五十五,其中活动比较经常,效果比较好,基本起到权力机构作用的约占百分之二十左右。但是还有一大批企业特别是县属企业还没有把这一制度建立起来,已建立这一制度的,大部分作用也发挥得不够好。因此,任务还很艰巨。各地区、部门和企业,都应当从实际出发,经过认真调查研究,作出全面安排,有计划有准备地积极地建立和健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凡是已经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的企业,要结合学习中央指示,按照《条例》要求,检查总结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的执行情况,进一步把这个制度健全和完善起来。没有建立这一制度的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在今、明年内建立。特别是扩大企业自主权的企业,更应按照《条例》要求,尽快把这一制度建立健全好。工交系统以税代利、自负盈亏的试点企业,已经建立民主管理委员会的,可以按照省委[1980] 13号文件的规定,继续搞好试点不断总结经验。

  (二)企业党委要加强对民主管理的领导,把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确定一位领导同志分管。对职工代表大会议题、报告、决议要讨论研究,检查落实。要大力加职工政治思想教育,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支持职工敢于当家作主,善于当家作主,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协调企业各方面力量,妥善解决在贯彻这一制度中出现的问题,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搞好企业民主管理。企业行政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坚决贯彻《条例》的规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落实大会提案,支持职工代表的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级工会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基层工会要承担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在认真做好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和日常工作的同时,结合把工会的群众生产、生活、教育工作和以“五讲四美”为内容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活动搞好。为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的作用,党委要加强对工会的领导,检查讨论工会的工作,支持工会的活动;按照中央规定,选配德才兼备,有群众工作经验,相当于企业党委副书记、副厂长一级的干部担任基层工会专职主席,享受厂级待遇,纳入同级干部管理范围,参加党委(设常委会的参加常委)。现在符合要求的,要按上述原则办理,少数不符合要求的,在今、明年内要结合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时予以调整。对于不脱产的兼职工会主席,企业要适当减少所负担的行政任务,使其把工会工作担子挑起来。

  (三)各地区、部门和企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通知和中央领导同志在全国企业民主管理座谈会上的讲话,深刻领会中央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指示上来,真正解决好把企业权力交给广大职工群众,依靠群众办企业。同时,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的有关指示,提高思想认识,树立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加企业管理。报纸、电台要报导一些好的典型,大力宣传加强民主管理,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的重大意义。各地区、产业举办的企业管理学习班,要把建立健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在学习和讲解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的同时,学习和讲解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

  (四)民主选举企业行政领导的试点,据一九八0年底统计,已有一百七十个企业民主选举了车间主任、工段长、二百七十四个企业选了班、组长,个别是企业选了厂长、经理。实践证明,这个方向是对的,效果也基本上是好的。但这项工作涉及到干部制度的重大改革,政策性较强,应当有组织有领导有步骤的进行。特别是选举厂长、经理更要慎重。一定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对已经进行民主选举试点的,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研究解决有关政策、制度,使这项工作搞得更好。今年下半年,省和市、地有关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这个问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以便进一步指导做好这项工作。为了对干部实行群众监督,所有企业,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年终总结,表扬奖励工作好的干部,批评帮助有缺点错误的干部,促使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

四川省委办公厅 省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