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建设开发公司:
你公司《关于河东区唐家口日月家园二期东景大厦商品(危改)住宅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天津市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你公司在河东区唐家口承建的日月家园二期10031.877建筑平方米砖混结构住房的销售价格为政府指导价。经审核,你公司可按平均每平方米不超过4000元自行安排楼层、朝向差价。但平均销售价格不得超过上述审批价格。
以上住房销售价格应在销售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在标示的售房价格之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国家规定的代收代缴税费除外)。
天津市物价局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