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事厅、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人发[2005]76号2005年05月16日福建省人事厅 福建省建设厅

各设区市人事局、建设局(房管局),省直各有关厅局: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31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2005年度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

  (一)考试科目:《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实务》、《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05)》。

  (二)根据《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考试时间

  10月15日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4:00—16:30  房地产经纪概论(自备计算器)

  10月16日9:00—11:30  房地产经纪实务(自备计算器)

  14:00—16:30 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自备计算器)

  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采取填涂答题卡的方式做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编程功能计算器。

  四、报名具体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

  1、省直、中直在榕单位报考人员,持报名表和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等材料,直接到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省建设厅大院建设公寓409室)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22-24日。

  2、各设区市报考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在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报名。各设区市报名时间由市人事局和建设局(房管局)共同商定。

  各市建设局(房管局)接收申报材料时,应认真审核申报人员的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报名结束后,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将本市报名申请表及实践经历证明材料汇总,送市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同意后,于6月24日前报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二)资格审查

  省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凡提供假文凭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并对所在单位通报批评,二年内不得再报考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

  (三)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新申请参加考试人员

  (1)2005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贴近期同版正面免冠照片一寸三张,二寸一张;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免试部分科目者应提供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实践经历证明,含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年限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2、续考人员

  (1)2005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贴近期同版正面免冠照片一寸三张,二寸一张;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考试收费

  参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2002]2546号)有关规定,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

  考试报名费由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统一收取后,全额上交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考务费由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统一收取后,全额上交省级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厦门市交福建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各支行、分理处;收款人为:福建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帐号:097010143300000974,开户行:建设银行总行营业部。其他市均交当地建设银行票款分离专柜,收款人为:建设银行省级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帐号:350860800219007684,开户行:建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帐户为: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

  帐  号:351008090010149022992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北大支行

  五、其他

  报名所需表格由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提供,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请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于2005年5月15日前将负责报考工作的联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报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其他有关具体考务工作和考前辅导事项另行通知。

  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联系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省建设厅大院建设公寓409室。

  联系电话:87615694、87610301

  邮编: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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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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