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彩票资金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总发[2002]97号2002年08月7日中国建设银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三章 管理与考核

  第四章 利益补偿

  第五章 附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总行直属分行,苏州、三峡分行:

  为适应财政部对彩票资金管理的要求,规范我行代理彩票资金结算业务,现将《中国建设银行彩票资金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和《中国建设银行彩票资金结算业务操作规程》印发你分行,请即转知所属并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

  2002年8月7日

中国建设银行彩票资金结算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彩票资金结算业务的代理工作,确保彩票资金结算业务高效、准确、安全的运作,结合各行在彩票结算业务中的实际情况,依据《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中国建设银行资金结算办法》、《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设银行彩票资金结算业务主要包括:

  1.办理彩票管理中心及销售站点的开户业务;

  2.办理彩票销售款的代收业务;

  3.办理彩票销售款的汇划、清算业务;

  4.办理彩票资金的账务核对与信息查询业务;

  5.办理彩票中奖人员的奖金兑付业务;

  6.办理彩票销售代理人的佣金划付业务;

  7.办理其他有关彩票资金的结算和清算业务。

  第三条 总行对一级分行开展彩票资金结算业务实行法人授权制度。

  第四条 一级分行在总行授权后,按照总行和国家级彩票管理中心签订的合作协议的内容,与地方级彩票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按照协议规定及本办法开展彩票资金结算业务。

  第五条 彩票资金结算业务建立主办行、承办行、协办行三级资金结算网络。国家级彩票管理中心的开户行作为主办行,地方级彩票管理中心的开户行作为承办行,销售站点的开户行作为协办行。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电脑型及即开型体育彩票和福利彩票的资金结算业务。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七条 总行中间业务部作为彩票资金结算业务的牵头管理部门,个人银行部、会计部、结算部、信息技术部作为彩票资金结算业务的协管部门。

  第八条 总行牵头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负责与国家级彩票管理中心签订合作总协议;

  2.协调解决双方合作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3.负责与国家级彩票管理部门建立并保持正常的业务联系;

  4.负责明确彩票资金结算业务的主办行;并负责对主办行工作的监督、管理与指导;

  5.起草相应的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6.按时汇总系统内彩票资金结算业务统计报表,及时向国家级彩票管理中心反映彩票资金结算业务中出现的问题;

  7.负责系统内彩票资金结算业务的指导、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8.协同协管部门分配主办行与承办行之间的利益补偿。

  第九条 总行协管部门根据机构职责分工,分别承担如下主要职责:

  1.个人银行部负责彩票资金收缴,奖金、佣金支付过程的管理和指导;

  2.信息技术部负责彩票资金结算业务的技术支持;

  3.会计部门负责制定彩票资金结算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4.结算部门负责彩票资金汇划的安全性、准确性、及时性的监督和管理;

  5.配合牵头管理部门分配主办行与承办行之间的利益补偿。

  第十条 一级分行中间业务部门作为彩票资金结算业务的牵头管理部门,个人银行、会计、清算中心、信息技术部门作为彩票资金结算业务的协管部门。

  第十一条 一级分行牵头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在总行的授权范围内,与地方级彩票管理中心签订彩票资金结算业务合作协议;

  2.协调解决双方合作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3.负责与地方级彩票管理部门建立并保持正常的业务联系;

  4.负责明确彩票资金结算业务的承办行、协办行;并协调承办行与协办行之间的业务关系;

  5.协同协管部门对彩票资金结算业务进行管理和指导;

  6.负责处理承办行、协办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总行;

  7.按时向总行报送彩票资金结算业务统计报表和相关的信息资料;

  8.协同协管部门分配承办行与协办行之间的利益补偿。

  第十二条 一级分行协管部门根据分行机构职责分工,分别承担如下主要职责:

  1.负责起草承办行、协办行代理彩票资金结算业务的具体规定;

  2.负责彩票资金结算业务相关软件的开发和维护,处理资金结算、汇划、数据传输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3.负责彩票资金结算业务核算的准确性和资金汇划的及时性;

  4.配合牵头管理部门对承办行、协办行资金归集与汇划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5.配合牵头管理部门分配承办行与协办行之间的利益补偿。

  第十三条 主办行的主要职责:

  1.负责为国家级彩票管理中心开立全国统一开奖彩票返奖奖金结算账户;

  2.负责全国统一开奖彩票的奖金归集、汇划和查询等工作;

  3.负责维护与国家级彩票管理中心之间的业务关系,定期核对有关账目;

  4.及时向总行报告彩票资金结算业务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第十四条 承办行的主要职责:

  1.负责为地方级彩票管理中心开立彩票销售款归集账户,为彩票销售人员开立彩票缴款账户,并为其配发相应的彩票缴款卡(折);

  2.负责彩票销售资金的归集、汇划和查询等工作;

  3.负责向地方级彩票管理中心传输当日彩票销售收款数据,并与之核对有关账目;

  4.做好彩票销售佣金及奖金的发放工作;

  5.及时向一级分行反映彩票资金结算业务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6.按照要求编报彩票资金结算业务统计报表。

  第十五条 协办行的主要职责:

  1.负责为彩票销售人员开立彩票佣金账户;

  2.负责办理彩票销售资金的收缴、汇划业务;

  3.负责向彩票销售人员佣金账户派发佣金及小额奖金;

  4.及时向承办行反映彩票资金结算业务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章 管理与考核

  第十六条 建立彩票资金结算业务统计报告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各级行应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报表管理的通知》(建总函〔2002〕329号)的要求准确、及时上报《彩票资金结算业务季度统计报表》(建业中15表)和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 主办行、承办行、协办行依据会计部门提供的进账单建立彩票资金结算业务台账,分别登记每期彩票资金结算流量,作为年度终了分配利益补偿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 建立彩票资金结算业务管理档案,注意收集和整理与彩票资金结算业务相关的文件、数据和资料,确保管理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第十九条 各级行必须严格按照等价、有偿的原则提供银行服务,不得无故无偿向合作对方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和承担相应费用。

  第二十条 承办行对彩票管理中心提供账户服务时,必须做出较为客观的成本效益分析报告,以及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上报一级分行,由一级分行的牵头管理部门对财务资源投入的合理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

  第二十一条 彩票资金结算业务实行年度分级考核,作为年末分配利益补偿的主要依据,主要考核内容包括:

  1.彩票结算资金归集、汇划、清算的准确率和及时性;

  2.各项统计报表报送和信息反馈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3.彩票资金结算业务出现问题的反应能力及处理能力;

  4.年度工作中有无重大失误。

  第四章 利益补偿

  第二十二条 遵循利益共享的原则,凡是参与彩票资金结算业务的行(处),均应分享一定的经济利益。

  第二十三条 彩票资金结算业务利益补偿方式参照《关于下发〈中国建设银行系统内跨行代理服务利益调整方案〉的通知》(建总发〔2002〕68号)文件,其中主办行对承办行、承办行对协办行之间的收益分配比例确定为6∶4.

  第二十四条 利益补偿按年度兑现。在清算周期内,由牵头管理部门协同协管部门根据主办行、承办行和协办行填制的《系统内跨行彩票资金结算业务利益补偿调整单》,进行彩票资金结算业务利益补偿。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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