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三届“中华环境奖”和“中华环境奖——绿色东方奖”获奖者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京地税个[2006]238号2006年04月25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三届“中华环境奖”和“中华环境奖——绿色东方奖”获奖者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6〕32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