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海尔电器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筹)为境外上市预选企业的通知
证监发行字[1999]29号1999年03月15日证监会

青岛市人民政府:

  按照《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经我会会同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和国家经贸委审查同意,确定海尔电器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筹)为境外上市预选企业。

  请通知该公司切实遵照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我会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境外发行上市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