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纳税人地址码制度的通知
豫国税发[2001]88号2001年03月13日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济源国家税务局:

  为了加强阁源管理,提高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改革过渡期和专业化管理条 件下税源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省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纳税人地址码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码原则

  (一)唯一性。纳税人地址码唯一性原则是编制地址码的基本原则,只有给纳税人赋予相应的地址码,才能在税收征管中对纳税人进行精确的定位,使地址码和征管软件中的其它代码有机的结合起来,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实现各种层次的组合式查询,有利于加大税源监控力度、提高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二)标准性。按照全省统一的编码规则,以相对固定地理位置信息作为监控对象,有效解决税源的动态管理问题。

  (三)科学性。征管软件中已有的能够标明纳税人某些特征的编码在地址码中不再重复(如主管税务机关、科所、入库级次、纳税人类型、管理责任人等等),在进行查询统计时可由计算机将地址码与其他编码组合起来筛选数据。因此,通过科学合理的设置码段,可以实现对纳税人的基本信息的综合处理。

  (四)差异性。由于市场业户与市场以外的街道业户在税源分布上有很大不同,因此,地址码应区分市场和街道实行两套规则,对市场业户不再表述该市场所在街道的信息。

  二、编码规则

  纳税人地址码由18位数字信息组成。

  第1至6位数字为县(市、区)的行政划代码。

  第7至8位数字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顺序代码。

  第9位数字为标志位,即街道为0、市场为1、大型商场为2(市场和商场不再表述其所在的街道特征,“街道”仅指市场和商场业户业外的街道业户)。

  以下按街道、市场和商场分别表述:

  (一)街道第10至11位数字为街道顺序号,在农村为行政村(自然村)顺序号。

  编写出街道顺序号时要根据税源分布状况按照由大到小、由主要到次要的原则编号。

  第12至14位数字为街道门牌号,在没有门牌号的街道或农村按照纳税人的位置以从西到东、从北到南的顺序进行编号。

  第15至17位数字为同一门牌号位置内有多个纳税人时的顺序号。具体有以下两种情况:1.附号。有附号的按附号编写。如果部分纳税人没有门牌号,也经照附号编写。

  即依据与其相临的最低位的门牌号进行编号。

  如:某街道门牌号为158号附1号,该位置纳税人地址码第12至17位数字为158001;又如某街道门牌号为21号和22号之间有2间营业房没有门牌号,其地址码第12至17位数字分别为021001、021002. 2.写字楼、居民楼院。对这里面的纳税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按门牌号或顺序号进行编号,但同一写字楼或楼院内编写方法必须统一。

  对不存在附号或写字楼、居民楼院等情况的,第15至17位数字一律为0.第18位数字为校验码,一般为“0”,当一个房间分隔成若干个分别出租时,该数字起校验作用。

  如“郑州市二七区齐礼阎乡兴华南街110号附13号”某纳税人的地址码应按如下方法编写:“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的行政区划代码为410103.设齐礼阎乡为二七区的第9个办事处(乡、镇),则其代码为09.街道标志为0.设兴华南街为齐礼阎乡的第15条 街道,则其代码为15. 110号附13号110013.综上所述,该纳税人地址码为:410103090151100130.

  (二)市场第10至11位数字为市场顺序号。

  编写市场顺序号时要根据税源分布状况按照由大到小、由主要到次要的原则编号。

  第12至13位数字为市场的“区(楼层)”顺序号。

  该两位数字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组合,如分别反映区和楼层或共同反映区(楼层)。

  第14至17位数字为市场内业户的“排、号”。

  该四位数字可根据实际情况由“排”到“号”进行组合。

  第18位数字为校验码,一般为“0”,当一个房间(摊位)分隔成若干个分别出租时,该数字起校验作用。

  如“郑州市管城区南关办事处银基商贸城一期主楼四楼5排25号”某商户的地址码应按如下方法编写:“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的行政区划代码为410104.设南关办事处为管城区的第2个办事处(乡、镇),则其代码为02.市场标志为1.设银基商贸城为南关办事处的第1个市场,则其代码为01.银基商贸城分为一期主楼、二期主楼、临建门面房、临建铁皮房等区域,设一期主楼代码为1.四楼代码为4. 5排25号为0525.综上所述,该商户地址码为:410104021011405250.

  (三)大型商场这里是指大型商场里面的承包、租赁柜台,其编码规则同市场。

  三、充分发挥纳税人地址码在科收征管中的作用

  纳税人地址码制度的推行,将充分发挥计算机的依托作用,加大对税源的监控力度,提高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具体来讲,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拓展了计算机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应用范围。通过科学地编制纳税人地址并将其输入计算机,可以更准确地掌握辖区实际税源与机内税源信息情况,并将两者有机结合对比分析,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计算机信息与实际税源信息相互脱节的矛盾。同时,通过计算机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实施有效监控,使税源管理由传统意义上的人工管理转变为人工与计算机有效结合的管理。

  (二)提高税源管理质量,加大税源监控力度。地址码反映的是纳税人所在营业房(摊位)的地理位置信息,也就是说把固定的营业房(摊位)作为监控对象,以静制动,能够有效地解决因纳税人流动频繁而对税源管理工作造成的诸多困难和麻烦;通过按地址码索引进行查询统计,可以直观地反映出街道和市场的营业房(摊位)经营使用情况,从而使税源管理责任人有针对性地进行税源巡查,及时掌握税源变动情况,有效防止漏征漏管现象的发生。

  (三)显著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地址码能够对纳税人进行精确的定位,从而提高催报催缴、文书送达等工作的效率;计算机通过将地址码与其它编码组合,可以实现各种需要的查询统计功能,大大减少了税源管理责任人繁重的手工劳动,并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四)加大考核力度,增强考核的针对性。通过地址码,上级可以随时掌握了解税源管理责任人的管理情况,税源的透明度明显增加,考核的针对性大大增强,从而有效地提高税源管理责任人加强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杜绝“瞒户”、“人情税”

  等现象的发生。

  (五)促进公开办税制度的贯彻落实。按地址码统计的纳税情况内容齐全且严格近业户的摊位(门牌)号顺序排列,将其作为公开办税的内容对外公布,纳税人查阅起来十分方便,有利于促进公开办税制度的贯彻落实。

  (六)保证改革过渡期税收征管工作的规范有序。地址码纯粹反映的是纳税人的地理位置特征,且对应每个纳税人都是唯一的。如果专业管理局的税源管理范围打破了现有的行政区划,则可依据地址码来保证入库级次的正确性,这对街道办事处实行一级财政的地区尤为重要。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实行纳税人地址码制度,是征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不仅能够有效解决过渡期内的税源管理问题,而且将作为今后一项重要的日常管理手段。

  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地址码的编制工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做好征管基础数据的准备工作。各省辖市局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征管信息,扎扎实实地做好调查工作,统一编制和定义码段含义,建立地理位置——码段对照表,发放到每一个基层管理人员手中,确保基征管信息的准确。

  (三)建立考核机制。编制纳税人地址码是一项认真细致的工作,时间短、任务重,此项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征管改革的进程。因此,各单位要切实建立起考核机制,在工作中与目标考核责任制结合起来,不但要对编制人员加强考核,而且要建立复核制度,对每一个地址进行复核校验,力争5月底前保质保量地完成地址码的编制工作。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征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