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的通知
陕劳社发〔2008〕64号2008年08月19日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划》(陕劳社发(2008)27号)和《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劳社函(2008)347号)的要求,为加速推进我省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快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重要性。人力资源市场是我省“民生八大工程”重点项目之一,也是省委、省政府考核全省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指标,而信息化建设是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人力资源市场作用的发挥。各市(区)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把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加强信息化队伍建设。未成立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的市(区)应尽快申请编制,在编制未到位的情况下,可先将本局内全部信息化人才集中管理,全面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工作。已成立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的市(区)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化队伍建设,集中全局信息化人才到该机构,统一负责全局的信息化管理工作。

  三、加快建立和完善市级劳动保障数据中心。未建立数据中心的市要抓紧时间,按照目标责任制要求,年内要完成数据中心的建设工作。已建立市级劳动保障数据中心的市要进一步加强数据中心的管理,不断完善数据中心的功能。

  四、统一使用全省“劳动99”三版软件。各市(区)要加快实施“劳动99”三版应用软件,切实加强“劳动99”三版本地化应用软件的培训工作,力争使I类市场年内全面使用全省统一开发的“劳动99”三版本地化应用软件办理业务。各市(区)不得重复开发业务软件或使用其它任何应用软件,必须全部使用全省统一开发的“劳动99”三版本地化应用软件。同时,要加大与省级数据中心的联网进度,及时上传数据,达到就业信息全部通过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

  五、严格执行设备配置标准。为指导各市(区)进行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省厅制定了《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设备配置标准》(详见附件1),各市(区)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搞好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

  六、加强督导检查,建立月调度制度。为及时掌握全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情况,省厅建立了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的月调度制度。各市(区)从9月开始于每月10日之前填报上月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进展情况表(详见附件3),并加盖公章传真至省厅信息办。

  七、加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了更好地完成我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务,省厅制定了《2008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考核标准及内容》(详见附件2),请各市参照执行。

  八、请各市尽快以文件形式上报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以便审核通过后执行,并将方案电子版发至yangft@sxldbz.gov.cn,联系电话:85531215,传真:85534755,通信地址:西安市建设东路1号,邮编:710054.

  二OO八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1: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建设设备配置标准

  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集中、高效、安全、实用”的建设原则,规划在各市本级统一建设全市唯一的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应用系统使用全省统一开发的采用三层架构(B/S/S)的“核心平台”二版和“劳动99”三版本地化应用软件,建成覆盖全市的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四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络,全面支持人力资源市场公共服务。

  1、市本级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建设标准

  各市市本级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建设标准,参照各市编制的《金保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数据中心的建设规模、投资预算、设备配置等内容进行建设,但其内容均不得低于各市可研报告中对数据中心的要求。

  市本级劳动保障数据中心的建设内容,包括机房改造(含装修)、网络系统、信息安全系统、服务器及存储设备、系统(含通用)软件、应用系统等。

  2、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建设设备配备基本标准

  陕西省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网络架构为三层结构,即B/S/S结构,数据全部存放在市级劳动保障数据中心,软件使用全省统一开发的“核心平台”二版和“劳动99”三版本地化应用软件并安装在市级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县(区)、乡镇(街道)、社区只建设网络系统,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人力资源业务工作机构业务人员利用网络终端办理各自相关业务。因此,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工作机构只配备网络和网络终端设备。网络和终端设备配备的原则依据每个业务工作机构的数量、业务工作人员数量、岗位设置情况和工作量等因素配备路由器、防火墙、交换机和网络终端等。

  依据每个市、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工作机构的地理位置,市、县(区)网络系统可分为:集中式(所有工作机构物理位置在一座楼内)和分散式(工作机构物理位置不在一座楼内)。集中式和分散式网络系统所需要的网络设备数据不同,网络终端配置相同。

  集中式网络系统设备配备标准为:所有工作机构实施统一的综合布线,网络机房设置一个,配置的网络设备有:路由器1台,防火墙1台,24口交换机为全部工作人员总数除以20所得结果。乡镇(街道)、社区在前台业务工作人员多于1人的情况下配备路由交换机1台,在只有1人的情况下不配备网络设备。

  分散式网络系统设备配备标准为:由于各个工作机构物理位置不在同一座楼内,每个工作机构配备路由器1台,防火墙1台,24口交换机为全部工作人员总数除以20所得结果。

  网络终端设备配备标准为: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前台业务工作人员每人1台网络终端设备。

  3、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市场“劳动99”三版本地化应用软件实施费用

  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人力资源市场使用全省统一开发的“劳动99”三版本地化应用软件实施费用主要指推广使用费,推广使用费用指使用全省统一开发的“劳动99”三版本地化应用软件的安装、培训、指导使用、解决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该软件维护等费用。费用的标准可按各级人力资源工作机构除“劳动99”三版软件以外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全部计算机软硬件设备配备总费用的20%左右估算。

  附件2:2008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考核标准及内容

  2008年我省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考核标准是“23个I类市场本级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启动;具备联网条件(指建立了市级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安装并使用了全省统一开发的劳动99三版软件)的市,完成省、市两级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联通,并向县一级延伸网络系统”。具体考核内容为:

  1、向省厅呈报本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得5分。未报实施方案扣5分 ;上报的实施方案不具体扣2分。

  2、建立或完善市级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并搭建“劳动99”三版应用软件运行所需的网络环境和系统集成环境,包括购买数据库和中间件产品等得7分。未建立数据中心扣5分;搭建的环境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每缺少一个关键环节扣1分,扣完2分为止。

  3、参加省厅统一组织开发的“劳动99”三版本地化应用软件培训班。各市至少组织全市职介机构、再就业优惠证管理机构等部门业务骨干参加“劳动99”三版培训班,并使一类市场业务人员达到熟练操作该软件办理相关业务得6分。未按要求参加培训班扣1分,参加培训班考核平均成绩低于60分的扣1分;未举办全市范围内培训班扣2分,培训考核平均成绩低于60分扣1分;一类市场业务人员不能熟练使用该软件办理业务扣2分。

  4、配合省厅开展省、市联网工作,以书面形式呈报与省厅的人力资源市场联网申请,并在省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及时发布相关的劳动就业信息得7分。联网条件不成熟上报联网申请或条件成熟未上报联网申请扣3分;联网中不配合扣1分;未使用省人力资源网站发布相关信息扣3分。

  5、与省级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已联网的市上报县(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联网方案并实施联网工作得5分。未上报联网方案扣2.5分;未实施联网工作,每一个一类市场扣1分,扣完为止。

  6、每月向省厅上报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联网的进展情况得5分。未上报人力资源市场信息联网进展情况扣5分;上报每少一个月扣1分,扣完为止。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