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部关于调整部分部管粮油机械产品价格的通知
[87]商工字第2号1987年04月3日商业部

我部管理的粮油机械产品价格是一九八0年审定的。一九八四年,国家对钢材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作了调整,粮油机械产品成本相应提高。同年九月,我部以(84)商工字第26号文规定。部管粮油机械产品价格,从一九八五年一月一日起,在部定价格的基础上,在20%的幅度内浮动,由企业自定售价。近年来,由于计划内原材料涨价幅度较大,原材料市场也将逐步放开。为了更好地调动企业的生产积极性,经国家物价局同意,现对部分部管粮油机械产品的基价作适当调整。这些产品的价格,可在新定基价的基础上,在5~10%的幅度内浮动,由企业自定售价。附件一、二(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