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机关网页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武国税发[1999]291号1999年12月9日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市局局属各单位、各分局:

  现将《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机关网页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机关网页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充分利用全局的计算机网络资源、发挥网络功能,推广网络应用领域,根据上级要求和办公自动化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一、网页制作

  (一)市局及直属局、各处室(以下简称各单位)都应制作网页。

  (二)计算中心为各单位安装网页站点软件、网页编制软件、单机WWW服务软件、FTP文件传输软件。

  (三)市局主页由办公室配合计算中心设计制作,各单位网页由计算中心指导设计制作。

  (四)网页内容要函盖面广。市局主页包括:全局基本情况、新闻发布、重要事项、办公管理、趣味休闲等公共栏目。市局主页可链接各单位主页。各单位主页包括处室基本情况、工作安排、经验总结、信息调研、宣传交流等栏目。网页应美观大方,用字、用语标准,排版合理并不断改进单位网页风格。

  二、应用管理

  (一)市局主页信息由各单位提供和办公室根据需要预约,上网信息由单位负责人审核后送办公室审批,计算中心派专人负责即时上网。各单位网页信息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由专人负责输入。

  (二)市局机关所有网页服务器必须在工作日上午上班前5分钟开启运行,下午下班时关闭。全局使用计算机人员在机关上班时,必须打开计算机,上午下班和下午上、下班时点必须查看市局首页中的“重要事项”栏,其他时间也应定时查看。单位领导外出时,应指定专人将获取的“重要事项”内容及时通过其他方式汇报。

  (三)各单位要及时更新信息,即时发布重要事项。应充分利用网络向分局和有关部门发布通知、工作安排等,一般不在办公楼内公共场所用写黑板、张贴方式通知事项。

  (四)个人在论坛性、交流性栏目中发布信息,要严隶认真,允许党纪国法规定范围内的言论自由,坚决禁止发表危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以及反动、淫秽的内容。

  (五)计算中心负责对各单位网页编制人员进行网页制作培训、FTP文件传输软件的使用及向服务器上传网页规则的培训、网络主页与各部门网页的联接、日常的技术服务以及协助对一些特殊页素材的处理等工作。

  三、安全维护

  (一)所有网页服务器必须设置修改口令,并定期更换,防止他人非法修改网站内容。

  (二)内部网络必须与INTERNET国际互联网作物理隔离。如需进入INTERNET网,必须使用未联入我局网络的单位进行。凡用于联接INTERNET网的计算机,严禁在断开INTERNET网后再接入局内网络。

  (三)各单位定期和不定期对网页服务器和工作站进行查毒、杀毒处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网页服务器上作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四、监督检查

  (一)计算中心采取跟踪措施对每台工作站和上网访问者实施技术监督,特别是对网页有写入操作的地方(如网上论坛、重要事项等栏目)要进行自动跟踪。

  (二)计算中心和办公室组织专班定期检查各单位的网页管理纪律规定执行情况和技术操作规程落后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帮助、督促整改。对违反操作程序和纪律规定造成损失和严重安全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检查的内容:应上网、修改的信息是否及时上网更新;是否有病毒防范措施;是否向网页发布非法、违纪内容;是否有意破坏网页正常应用;是否使用联接过INTERNET的计算机联结我局内部网络;网页内容是否丰富,更新是否及时,是否与本单位工作联系密切;网页风格是否有本单位特色。

  五、各分局可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