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浦发银行拉萨分行的批复
浦发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关于筹建拉萨分行的请示》(浦银发〔2015〕37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
二、你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三、筹建工作接受西藏银监局的监督指导。筹建期间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四、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西藏银监局提出开业申请。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