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届中国餐饮业博览会国际招商招展工作的通知
商办改函字[2006]55号2006年08月30日商务部 商业改革司

 【发布单位】商务部 商业改革司
 【发布文号】商办改函字[2006]55号
 【发布日期】2006-07-05


  由商务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第二届中国餐饮业博览会(以下简称餐博会)将于2006年10月18日至20日在陕西省西安市举行。餐博会是展示中华餐饮文化、餐饮企业形象的重要平台,是推动中外餐饮企业交流与合作的有效载体。为确保餐博会国际招商招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餐博会的主要活动内容

  本届餐博会将以“中华餐饮品牌建设与国际化发展”为主题,以中国餐饮业为主线,紧紧围绕“菜系”、“烹饪”、“厨师”、“国际化”等关键点,以“展、节、会、赛”的形式展开,即中外餐饮品牌企业及烹饪美食的展览展示,中国美食节,国际餐饮业创新发展大会,2006中国国际厨师比赛等。特点是规模大,专业性强,内容丰富,品牌形象突出,国际化程度高。对外宾参加餐博会的有关活动专门作出安排(见附表1),热忱欢迎有关管理组织、企业和专业人士来华参会、参展。

  二、突出重点,协助做好招商招展工作

  各驻外经商机构要高度重视国外招商招展工作,积极向所在国有关餐饮业行业组织、企业、名厨大师、餐饮业供应商等宣传并推介餐博会,按照国际招商任务分配表(见附表2),抓紧衔接落实,圆满完成国际招商工作任务。

  (一)招商重点对象:

  著名餐饮企业及名厨大师;对中国餐饮业有合作意向的企业;餐饮教育培训院校;食品、酒类、肉类、咖啡、饮料和餐饮设备、用品等生产企业(具体名单见附表3和附表4)。

  (二)招商方式:

   1、加强与重点国家商务、农业等政府部门、行业贸易商会及饭店餐饮行业组织联系,邀请其作为餐博会支持单位,并通过这些部门或机构组织本国的知名企业及专家参加餐博会的相关展览、赛事等活动。(重点联系的国家政府部门及行业贸易组织名单见附表5)

   2、各驻外经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可直接对重点国家的知名企业开展招商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为保证国际招商任务的完成,应按以下步骤开展招商工作:

  第一阶段:2006年7月初至8月10日

  与重点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和组织进行联系,加强对餐博会的宣传与推介,落实餐博会支持单位,并通过其组织相关企业来华参展参赛,请于8月10日前将相关结果与建议反馈至餐博会组委会。

  第二阶段:2006年8月11日至9月10日

  根据第一阶段工作情况,研究调整招商方案,开展重点攻关工作,确保完成招商任务,并及时将结果反馈至餐博会组委会。

  第三阶段:2006年9月11日至10月10日

  进一步加强潜在合作组织与参展企业的开发;协助餐博会组委会完成各国参展参赛的登记工作;及时反馈招商工作动态及相关企业的要求,协助餐博会组委会做好服务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请与组委会保持紧密沟通,并将招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及时反馈至餐博会组委会,以便相应调整实施方案,确保招商任务的落实。

  (二)展会具体内容及活动安排等请登陆餐博会网站www.catering.org.cn查询。

  (三)餐博会国际招商工作负责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邓庭富、张乐然

     电 话:86-10-85226545 68391411 68391406

     传 真:86-10-68391251

     电子邮箱:expo@ch-ra.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1406室

     邮 编: 100834



  附件: 1.国外组织、企业与外宾参加餐博会活动安排表

     2.餐博会国际招商工作任务分配表

     3.餐博会国际招商重点餐饮企业及用品供应企业参考名单

     4.餐博会国际招商重点国外餐饮院校参考名录

     5:有关国家政府机构和行业组织参考名录




                           二〇〇六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