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
财办综〔2004〕203号
关于江西省足球彩票幸运彩
游戏规则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关于申请在江西省发行中国足球彩票胜负玩法幸运彩3、幸运彩4、幸运彩5和进球玩法幸运彩2的函》(体彩字[2004]433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中心在江西省增加发行足球彩票胜负游戏幸运彩3、幸运彩4、幸运彩5和进球游戏幸运彩2,并按批准的游戏规则组织销售。
二、正式销售前,江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需将销售实施方案,包括技术准备、广告宣传、正式销售日期报江西省财政厅审核,批准后上市宣传销售。
三、江西省体育彩票发行中心在对外公告和宣传中,必须注明财政部、江西省财政厅的批准文件、核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四、请你中心严格按照现行彩票管理规定,督促江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做好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附件:
1、中国足球彩票胜负玩法幸运彩3游戏规则
2、中国足球彩票胜负玩法幸运彩4游戏规则
3、中国足球彩票胜负玩法幸运彩5游戏规则
4、中国足球彩票进球玩法幸运彩2游戏规则
二○○四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1:
中国足球彩票胜负玩法幸运彩3游戏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足球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办法》,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中国足球彩票胜负玩法幸运彩3游戏(以下简称“胜负幸运彩3”)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统一发行,在江西省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试点销售。
第三条 “胜负幸运彩3”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四条 “胜负幸运彩3”是以中国足球彩票胜负玩法所选择的足球比赛场次为竞猜对象,购买“胜负幸运彩3”时,由购买者从中国足球彩票胜负玩法选择的所有竞猜场次中的前9场竞猜场次中每场比赛在全场90分钟(含伤情补时)比赛的胜平负的结果进行投注,对于所选竞猜场次的比赛成绩均只选择1种预测结果为单式投注,对于某一竞猜场次的比赛成绩选择2种(含)以上的预测结果为复式投注。
购买者可对其选定的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99倍。
第五条 购买者可在江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设置的投注站进行投注。投注号码可由投注机随机产生,也可通过投注单将购买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确定。投注号码经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胜负幸运彩3”足球彩票,交购买者保存。
第六条 “胜负幸运彩3”每注2元人民币。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三章 设 奖
第七条 “胜负幸运彩3”只设1个浮动奖级,即一等奖。
第八条 奖金分配:
一等奖为当期奖金额的100%,及奖池和调节基金转入部分,多注中奖均分。
第九条 单注彩票中奖奖金最高限额500万元。
第四章 奖金管理
第十条 销售总额的50%为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其中,49%为当期奖金,1%为调节基金。
第十一条 “胜负幸运彩3”设置奖池,奖池由上期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和超出一等奖单注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组成。奖池与当期奖金中用于一等奖的部分及调节基金转入部分合并为一等奖奖金。
单注奖金以元为单位取整,不足1元补足至1元,补足部分从调节基金支付,调节基金不足从发行费列支。
第十二条 调节基金包括按返奖奖金2%提取部分、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弃奖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专项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调节浮动奖奖金,以及设立特别奖。
第五章 中 奖
第十三条 所购彩票选择的结果与中国足球彩票胜负玩法所选择的前9场竞猜场次中每场比赛的胜平负结果一致即中一等奖。
第六章 开奖及公告
第十四条 “胜负幸运彩3”与中国足球彩票胜负玩法同期销售与计奖。
第十五条 每期计奖后,当期销售总额、中奖情况以及奖池资金余额等信息,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将开奖结果通知各销售终端。
第七章 兑 奖
第十六条 “胜负幸运彩3”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计奖次日起28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
第十七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十八条 单注彩票中奖金额超过1万元的中奖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兑奖机构代扣代缴。
第十九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游戏规则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第二十一条 本游戏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2:
中国足球彩票胜负玩法幸运彩4游戏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足球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办法》,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中国足球彩票胜负玩法幸运彩4游戏(以下简称“胜负幸运彩4”)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统一发行,在江西省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试点销售。
第三条 “胜负幸运彩4”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四条 “胜负幸运彩4”是以中国足球彩票胜负玩法所选择的足球比赛场次为竞猜对象,购买“胜负幸运彩4”时,由购买者从中国足球彩票胜负玩法选择的所有竞猜场次中的前4场竞猜场次中每场比赛在全场90分钟(含伤情补时)比赛的胜平负结果、上半场(含伤情补时)的胜平负结果以及前4场竞猜场次中主场球队进球数进行投注,对于所选竞猜场次比赛的竞猜项目均只选择1种预测结果为单式投注,对于某一竞猜场次比赛的竞猜项目选择2种(含)以上的预测结果为复式投注。
购买者可对其选定的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99倍。
第五条 购买者可在江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设置的投注站进行投注。投注号码可由投注机随机产生,也可通过投注单将购买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确定。投注号码经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胜负幸运彩4"足球彩票,交购买者保存。
第六条 “胜负幸运彩4"每注2元人民币。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三章 设 奖
第七条 “胜负幸运彩4"只设1个浮动奖级,即一等奖。
第八条 奖金分配:
一等奖为当期奖金额的100%,及奖池和调节基金转入部分,多注中奖均分。
第九条 单注彩票中奖奖金最高限额500万元。
第十条 销售总额的50%为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其中,49%为当期奖金,1%为调节基金。
第十一条 “胜负幸运彩4”设置奖池,奖池由上期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和超出一等奖单注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组成。奖池与当期奖金中用于一等奖的部分及调节基金转入部分合并为一等奖奖金。
单注奖金以元为单位取整,不足1元补足至1元,补足部分从调节基金支付,调节基金不足从发行费列支。
第十二条 调节基金包括按返奖奖金2%提取部分、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弃奖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专项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调节浮动奖奖金,以及设立特别奖。
第五章 中 奖
第十三条 所购彩票选择的结果与中国足球彩票胜负玩法选择的所有竞猜场次中的前4场竞猜场次中每场比赛全场的胜平负结果、上半场的胜平负结果以及前4场竞猜场次中主场球队进球数一致即中一等奖。
第六章 开奖及公告
第十四条 “胜负幸运彩4”与中国足球彩票胜负玩法同期销售与计奖。
第十五条 每期计奖后,当期销售总额、中奖情况以及奖池资金余额等信息,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将开奖结果通知各销售终端。
第七章 兑 奖
第十六条 “胜负幸运彩4”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计奖次日起28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
第十七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十八条 单注彩票中奖金额超过1万元的中奖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兑奖机构代扣代缴。
第十九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游戏规则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第二十一条 本游戏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3:
中国足球彩票胜负玩法幸运彩5游戏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足球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办法》,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中国足球彩票胜负玩法幸运彩5游戏(以下简称“胜负幸运彩5”)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统一发行,在江西省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试点销售。
第三条 “胜负幸运彩5”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四条 “胜负幸运彩5”是以中国足球彩票胜负玩法所选择的足球比赛场次为竞猜对象,购买“胜负幸运彩5”时,由购买者从中国足球彩票胜负玩法选择的所有竞猜场次中的第1场竞猜场次在全场90分钟(含伤情补时)比赛的比分及最后6场竞猜场次中每场比赛在全场90分钟(含伤情补时)比赛的胜平负结果进行投注,对于所有竞猜场次比赛的竞猜项目均只选择一种预测结果为单式投注,对于某一竞猜场次比赛的竞猜项目选择2种(含)以上预测结果为复式投注。
购买者可对其选定的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99倍。
第五条 购买者可在江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设置的投注站进行投注。投注号码可由投注机随机产生,也可通过投注单将购买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确定。投注号码经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胜负幸运彩5”足球彩票,交购买者保存。
第六条 “胜负幸运彩5”每注2元人民币。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三章 设 奖
第七条 “胜负幸运彩5”只设1个浮动奖级,即一等奖。
第八条 奖金分配:
一等奖为当期奖金额的100%,及奖池和调节基金转入部分,多注中奖均分。
第九条 单注彩票中奖奖金最高限额500万元。
第四章 奖金管理
第十条 销售总额的50%为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其中,49%为当期奖金,1%为调节基金。
第十一条 “胜负幸运彩5”设置奖池,奖池由上期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和超出一等奖单注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组成。奖池与当期奖金中用于一等奖的部分及调节基金转入部分合并为一等奖奖金。
单注奖金以元为单位取整,不足1元补足至1元,补足部分从调节基金支付,调节基金不足从发行费列支。
第十二条 调节基金包括按返奖奖金2%提取部分、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弃奖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专项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调节浮动奖奖金,以及设立特别奖。
第五章 中 奖
第十三条 所购彩票选择的结果与从中国足球彩票胜负玩法选择的所有竞猜场次中的第1场竞猜场次在全场(含伤情补时)的比分(主队进球数:客队进球数)及最后6场竞猜场次中每场比赛在全场(含伤情补时)比赛的胜平负结果一致即中一等奖。
竞猜比分共有四种标识:“0”代表未进球、“1”代表进1个球、“2”代表进2个球、“3”代表进3个球,“M”代表进4个球(含)以上。
第六章 开奖及公告
第十四条 “胜负幸运彩5”与中国足球彩票胜负玩法同期销售与计奖。
第十五条 每期计奖后,当期销售总额、中奖情况以及奖池资金余额等信息,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将开奖结果通知各销售终端。
第七章 兑 奖
第十六条 “胜负幸运彩5”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计奖次日起28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
第十七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十八条 单注彩票中奖金额超过1万元的中奖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兑奖机构代扣代缴。
第十九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游戏规则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第二十一条 本游戏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4:
中国足球彩票进球玩法幸运彩2游戏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足球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办法》,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中国足球彩票进球玩法幸运彩2游戏(以下简称“进球幸运彩2”)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统一发行,在江西省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试点销售。
第三条 “进球幸运彩2”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四条 “进球幸运彩2”是以中国足球彩票进球玩法所选择的足球比赛场次为竞猜对象,购买“进球幸运彩2”时,由购买者从中国足球彩票进球玩法选择的所有竞猜球队中前8支球队分别对应的每场比赛在全场90分钟(含伤情补时)的进球数进行投注〔进球数共有0、1、2、3、4、5、M(6球(含)以上)7种预测结果〕,对于所有竞猜球队中所对应的每场比赛成绩均只选择一种预测结果为单式投注,对于两支竞猜球队中所对应的一场比赛成绩选择2种(含)以上的预测结果为复式投注。
购买者可对其选定的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99倍。
第五条 购买者可在江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设置的投注站进行投注。投注号码可由投注机随机产生,也可通过投注单将购买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确定。投注号码经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进球幸运彩2”足球彩票,交购买者保存。
第六条 “进球幸运彩2”每注2元人民币。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三章 设 奖
第七条 “进球幸运彩2”只设1个浮动奖级,即一等奖。
第八条 奖金分配:
一等奖为当期奖金额的100%,及奖池和调节基金转入部分,多注中奖均分。
第九条 单注彩票中奖奖金最高限额500万元。
第四章 奖金管理
第十条 销售总额的50%为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其中,49%为当期奖金,1%为调节基金。
第十一条 “进球幸运彩2”设置奖池,奖池由上期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和超出一等奖单注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组成。奖池与当期奖金中用于一等奖的部分及调节基金转入部分合并为一等奖奖金。
单注奖金以元为单位取整,不足1元补足至1元,补足部分从调节基金支付,调节基金不足从发行费列支。
第十二条 调节基金包括按返奖奖金2%提取部分、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弃奖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专项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调节浮动奖奖金,以及设立特别奖。
第五章 中 奖
第十三条 所购彩票选择的结果与中国足球彩票进球玩法选择的所有竞猜球队中前8支球队对应的每场比赛的进球数的总和一致即中一等奖。
第六章 开奖及公告
第十四条 “进球幸运彩2"与中国足球彩票进球玩法同期销售与计奖。
第十五条 每期计奖后,当期销售总额、中奖情况以及奖池资金余额等信息,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将开奖结果通知各销售终端。
第七章 兑 奖
第十六条 “进球幸运彩2”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计奖次日起28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
第十七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十八条 单注彩票中奖金额超过1万元的中奖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兑奖机构代扣代缴。
第十九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游戏规则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第二十一条 本游戏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主题词:彩票 管理 通知 |
抄送:江西省财政厅。 |
财政部办公厅 印发10份 2004年10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