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
财办综〔2004〕18号
关于重庆市33选7电脑福利彩票游戏
规则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关于重庆市将“37选7”玩法调整为“33选7”玩法的请示》(中彩发字[2004]14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中心在重庆市停止发行37选7电脑福利彩票。该彩票停止销售和兑奖后,剩余奖池资金及调节基金在重庆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设立一般调节基金,用于正在销售彩票的奖金支出,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及设立特别奖。重庆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动用一般调节基金需报重庆市财政局审核批准。
二、同意你中心在重庆市增加发行33选7电脑福利彩票,并按批准的游戏规则和游戏附则组织销售。正式销售前,重庆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需将销售实施方案,包括技术准备、广告宣传、正式销售日期报重庆市财政局审核,批准后上市宣传销售。
三、重庆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在对外公告和宣传中,必须注明财政部、重庆市财政局的批准文件、核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四、请你中心严格按照现行彩票管理规定,督促重庆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做好福利彩票销售工作。
附件:1、重庆市33选7电脑福利彩票游戏规则
2、重庆市33选7电脑福利彩票游戏附则
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重庆市33选7电脑福利彩票游戏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中国福利彩票(电脑乐透型)发行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中国福利彩票(电脑乐透型)”由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福彩中心”)统一发行,重庆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在所辖区域内承销“中国福利彩票(电脑乐透型33选7)”(简称“重庆风采33选7”)。
第三条 “重庆风采33选7”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销售,定期电视开奖。
第四条 “重庆风采33选7”实行自愿购买,凡购票者均被视为同意遵守本规则。
第五条 未成年人不得购买彩票。
第二章 发行
第六条 “中国福利彩票(电脑乐透型)”的发行权属中福彩中心,主要包括:中国福利彩票名称及标识的专有权,发行额度的分配和调控权,各项资金比例的确定和调整权,投注单和彩票专用纸的监制权等。
第七条 重庆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按“统一玩法规则、统一硬件标准、统一运行软件、统一管理模式、统一实时监控”的原则,建立电脑彩票销售系统,接受中福彩中心的监控。
第八条 重庆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在全市区域内设置投注站,核发销售许可证。投注站由重庆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直接管理。
第三章 投注
第九条 “重庆风采33选7”是一种组合式游戏,即从01-33个数字号码中选择7个号码,每7个号码的组合为一注投注号码。每注金额2元。
第十条 “重庆风采33选7”按期销售,期号以开奖日界定,按日历年度编排。
第十一条 “重庆风采33选7”的投注方式为投注站投注。投注者可在重庆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设置的任何投注站投注,投注号码可由投注机随机产生,也可通过投注单将投注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确定。投注号码经系统确认后打印出兑奖凭证,交投注者保存,此对奖凭证即为“重庆风采33选7”的彩票。
第十二条 “重庆风采33选7”的投注方法为当期投注和多期投注,单式投注和复式投注。当期投注是指只购买当期彩票;多期投注是指从当期起连续购买若干期的彩票。单式投注是指从01-33中选出7个号码作为一注投注号码进行投注;复式投注是指从01-33中选出8-16个号码,将每7个号码的组合方式都作为一注投注号码进行投注。
第四章 设奖
第十三条 “重庆风采33选7”的彩票销售总额为彩票资金,由彩票公益金、设奖奖金和发行经费三部分组成。设奖奖金为销售总额的50%,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其中:当期奖金为销售总额的49%,调节基金为销售总额的1%。
第十四条 调节基金包括按销售总额1%提取部分、弃奖收入、高奖等奖金取整后的余额、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用于设置特别奖,调节浮动奖奖金,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
第十五条 “重庆风采33选7”的当期奖金设为八个奖等,一、二等奖采用浮动设奖,三、四、五、六、七、八等奖采用固定设奖。当期奖金减去当期固定奖奖金总额后的余额为当期一、二等奖奖金。各奖等奖额规定如下:
一等奖:当期奖金减去固定奖奖金总额后余额的78%;
二等奖:当期奖金减去固定奖奖金总额后余额的22%;
三等奖:单注奖额固定为2000元;
四等奖:单注奖额固定为100元;
五等奖:单注奖额固定为30元;
六等奖:单注奖额固定为10元;
七等奖:单注奖额固定为5元;
八等奖:单注奖额固定为1元。
第十六条 “重庆风采33选7”设置奖池,奖池由滚存的未中出的浮动奖金组成,包括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和超过浮动奖单注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奖池与当期奖金中用于一等奖的部分及调节基金转入部分合并颁发一等奖奖金。
第十七条 单注奖金最高限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超过500万元,超过部分计入奖池。
第十八条 若当期一、二等奖单注奖额低于其次奖等单注奖额,应保证一、二等奖的实际单注奖额高于其次奖等单注奖额1000元,奖额不足部分由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由发行经费列支。
第五章 开 奖
第十九条 “重庆风采33选7”每周开奖三次,摇奖过程在公证人员监督下进行,通过电视台播出。
第二十条 “重庆风采33选7”通过摇奖器确定中奖号码,摇奖使用中福彩中心指定的专用摇奖器。
第二十一条 “重庆风采33选7”中奖号码由6个基本号码和1个特别号码组成。摇奖时先后摇出7个号码,前6个号码为基本号码,最后1个号码为特别号码。
第二十二条 摇奖前,将当期所有投注数据录入不可改写的光盘。摇奖后,以光盘记录的当期数据为准进行开奖处理。
第二十三条 在每期开奖后,将当期销售总额、中奖号码、各奖等中奖注数和奖额以及奖池余额,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在各投注站张贴开奖公告。
第六章 中 奖
第二十四条 “重庆风采33选7”根据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相符个数的多少,确定中奖等级:
一等奖: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6个基本号码和特别号码全部相同(顺序不限,下同);
二等奖: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6个基本号码相同:
三等奖: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5个基本号码及特别号码相同;
四等奖: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5个基本号码相同;
五等奖: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4个基本号码和特别号码相同;
六等奖: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4个基本号码相同;
七等奖: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3个基本号码和特别号码相同;
八等奖:单注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中3个基本号码相同。
第二十五条 一、二等奖中奖者按各奖等的中奖注数均分该奖等奖金,并以元为单位取整计算,余额进入调节基金;其它奖等中奖者按各奖等的单注固定奖额获得奖金。
第二十六条 当期每注投注号码只有一个中奖机会,不得兼中兼得,另行设立的特别奖除外。
第七章 兑 奖
第二十七条 “重庆风采33选7”兑奖当期有效。每期开奖后35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弃奖奖金进入调节基金。
第二十八条 单张彩票奖金总额低于5000元的中奖彩票可在全市任何投注站兑取。超过5000元(含5000)的中奖彩票须到重庆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指定的地点兑取。
第二十九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三十条 单注中奖金额1万元以上(不含1万元)的中奖者须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由兑奖机构代扣代缴。
第三十一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则由重庆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负责解释。本规则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重庆市33选7电脑福利彩票游戏附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中国福利彩票(电脑乐透型)发行规则》以及《重庆市33选7电脑福利彩票游戏规则》之相关条款,制定本附则。
第二条 本附则是《重庆市33选7电脑福利彩票游戏规则》之附加规则。《重庆市33选7电脑福利彩票游戏规则》之总则、发行、兑奖、附则等条款均适用于本附则。
第三条 重庆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在33选7游戏(以下简称“重庆风采7/33”)基础上,增加从33个号码中选1中特别号码、选2中2个基本号码、选3中3个基本号码、选4中4个基本号码的投注方式,统称小组合游戏,并按选号个数分别称为“好运1”、“好运2”、“好运3”和“好运4”。每注人民币2元。
第四条 重庆风采7/33小组合游戏按33选7销售期销售,期号以彩票销售结束日界定,按日历年度编排。
第五条 重庆风采7/33小组合游戏可在全市福利彩票投注站进行投注。投注方法可分自选号码投注和机选号码投注;当期投汪和多期投注;单倍投注和多倍投注。
第六条 投注站为有纸投注,投注号码经投注机打印出票,确认无误后,交投注者保存,该打印票即为重庆风采7/33小组合游戏电脑福利彩票,该彩票是中奖者唯一的对奖凭证。此打印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
第七条 自选号码投注是将投注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进行投注;机选号码投注是由投注机随机产生的投注号码进行投注。
第八条 当期投注是指只购买当期的彩票,多期投注是指购买从当期起连续若干期的彩票。
第九条 单倍投注是从33个号码中选择1个、2个、3个或4个号码作为1注。多倍投注是同样的号码进行多倍的投注。
第十条 重庆市7/33小组合游戏按“好运1”、“好运2”、“好运3”、“好运4”实行奖金分列,奖金分别为当期销售总额的50%,其中当期返奖49%,调节基金1%。只设一个奖级,奖金按中奖注数均分,单注奖金以元为单位取整。当期奖金设奖具体如下表:
类别 |
中奖条件 |
奖金 |
好运4 |
所选4个号码与开奖号码6个基本号码中任意4个相同 |
按中奖注数平分当期奖金 |
好运3 |
所选3个号码与开奖号码6个基本号码中任意3个相同 |
按中奖注数平分当期奖金 |
好运2 |
所选2个号码与开奖号码6个基本号码中任意2个相同 |
按中奖注数平分当期奖金 |
好运1 |
所选1个号码与开奖号码特别号码相同 |
按中奖注数平分当期奖金 |
第十一条 重庆市7/33小组合游戏“好运1”、“好运2”、“好运3”,“好运4”均分设奖池,奖池资金由未中出奖金和超过单注奖金封顶部分构成。“好运1”、“好运2”"、“好运3”和“好运4”奖池资金和当期奖金一并派发当期中奖奖金。
第十二条 调节基金包括按当期销售总额1%提取部分、弃奖奖金和单注奖金取整后的余额、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用于设置特别奖。
第十三条 重庆风采7/33小组合游戏单注奖金最高封顶500万元,超过部分进入奖池。
第十四条 重庆风采7/33小组合游戏中奖号码均采用重庆币33选7的正常开奖号码。
第十五条 当期每注号码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能兼中兼得,特别设奖除外。
第十六条 兑奖时间、期限、方法均同重庆市33选7游戏规则。
第十七条 本附则由重庆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解释、修订。
第十八条 本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主题词:彩票 管理 通知 |
抄送:重庆市财政局。 |
财政部办公厅 印发12份 2004年2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