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
财办综〔2004〕186号
关于安徽省3位数 4位数 5位数电脑
体育彩票游戏规则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关于申请增加安徽省电脑体育彩票“3位数、4位数、5位数”玩法的函》(体彩字[2004]396号)。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中心在安徽省增加发行3位数、4位数、5位数电脑体育彩票,并按批准的游戏规则组织销售。
二、正式销售前,安徽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需将销售实施方案,包括技术准备、广告宣传、正式销售日期报安徽省财政厅审核,批准后上市宣传销售。
三、安徽省体育彩票发行中心在对外公告和宣传中,必须注明财政部、安徽省财政厅的批准文件、核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四、请你中心严格按照现行彩票管理规定,督促安徽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做好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附件:
1、安徽省3位数电脑体育彩票游戏规则
2、安徽省4位数电脑体育彩票游戏规则
3、安徽省5位数电脑体育彩票游戏规则
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1:
安徽省3位数电脑体育彩票游戏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计算机销售体育彩票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3位数电脑体育彩票(以下简称“3位数”)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统一发行,安徽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在所辖区域内承销,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销售。
第三条 “3位数”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四条 购买“3位数”时,由购买者从0-9共10个号码中选取3个号码进行投注。
第五条 购买者可在安徽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设置的投注站进行投注。投注号码可由投注机随机产生,也可通过投注单将投注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确定。投注号码经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3位数”电脑体育彩票,交购买者保存。
第六条 购买者进行投注时,可采用单式投注、复式投注和多倍投注等方式。单式投注指购买一组3位数号码的投注;复式投注指彩民购买所选3位数号码的所有排列;多倍投注指彩民购买多注3位数号码的单一排列。
第七条 “3位数”每注2元人民币。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三章 设 奖
第八条 “3位数”设3个奖级,即一、二、三等奖。其中一、二等奖为浮动奖,三等奖为固定奖。
第九条 奖金分配:
一等奖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65%,及奖池和调节基金转入部分。
二等奖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35%。
三等奖固定奖金为10元。
第十条 单注彩票中奖奖金最高限额500万元。
第四章 奖金管理
第十一条 销售总额的50%为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其中,49%为当期奖金,1%为调节基金。
第十二条 “3位数”设置奖池,奖池由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和超出一等奖单注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组成。奖池与当期奖金中用于一等奖的部分及调节基金转入部分合并为一等奖奖金。
第十三条 调节基金包括按返奖奖金2%提取部分、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弃奖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专项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调节浮动奖奖金,以及设立特别奖。
第十四条 一、二等奖按照该奖级实际中奖注数平均分配该奖级奖金。当浮动奖的单注奖金低于下一奖级单注奖金时,单注奖金额补足至下一奖级单注奖金额的二倍,所需资金从调节基金中支付,若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发行费中列支。
第五章 中 奖
第十五 条所购彩票与开奖结果对照,符合以下情况即为中奖。
一等奖:彩票3位数号码与中奖号码相同且排列一致。
二等奖:彩票3位数号码与中奖号码相同。
三等奖:彩票3位数号码中任意2个号码与中奖号码中相同位置的2个号码相同。
第十六条 当期每注彩票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得兼中兼得,另行设立的特别奖除外。
第六章 开奖及公告
第十七条 “3位数”每周开奖七次,摇奖过程在公证人员监督下进行,通过电视台播出。
第十八条 每期开奖后,安徽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需将中奖号码、当期销售总额、各奖等中奖情况以及奖池资金余额等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将开奖结果通知各销售终端。
第七章 兑 奖
第十九条 “3位数”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开奖次日起28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纳入调节基金。
第二十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二十一条 单注彩票中奖金额超过1万元的中奖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兑奖机构代扣代缴。
第二十二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游戏规则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第二十四条 本游戏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2:
安徽省4位数电脑体育彩票游戏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计算机销售体育彩票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4位数电脑体育彩票(以下简称“4位数”)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统一发行,安徽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在所辖区域内承销,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销售。
第三条 “4位数”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四条 购买“4位数”时,由购买者从0-9共10个号码中选取4个号码进行投注。
第五条 购买者可在安徽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设置的投注站进行投注。投注号码可由投注机随机产生,也可通过投注单将投注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确定。投注号码经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4位数”电脑体育彩票,交购买者保存。
第六条 购买者进行投注时,可采用单式投注、复式投注和多倍投注等方式。单式投注指购买一组4位数号码的投注;复式投注指彩民购买所选4位数号码的所有排列;多倍投注指彩民购买多注4位数号码的单一排列。
第七条 “4位数”每注2元人民币。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三章 设 奖
第八条 “4位数”设2个奖级,即一、二等奖。一、二等奖均为浮动奖。
第九条 奖金分配:
一等奖为当期奖金额的65%,及奖池和调节基金转入部分。
二等奖为当期奖金额的35%。
第十条 单注彩票中奖奖金最高限额500万元。
第四章 奖金管理
第十一条 销售总额的50%为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其中,49%为当期奖金,1%为调节基金。
第十二条 “4位数”设置奖池,奖池由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和超出一等奖单注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组成。奖池与当期奖金中用于一等奖的部分及调节基金转入部分合并为一等奖奖金。
第十三条 调节基金包括按返奖奖金2%提取部分、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弃奖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专项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调节浮动奖奖金,以及设立特别奖。
第十四条 一、二等奖按照该奖级实际中奖注数平均分配该奖级奖金。当上一奖级的单注奖金低于下一奖级单注奖金时,上一奖级单注奖金额补足至下一奖级单注奖金额的二倍,所需资金从调节基金中支付,若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发行费中列支。
第五章 中 奖
第十五条 所购彩票与开奖结果对照,符合以下情况即为中奖。
一等奖:彩票4位数号码与中奖号码相同且排列一致。
二等奖:彩票4位数号码与中奖号码相同。
第十六条 当期每注彩票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得兼中兼得,另行设立的特别奖除外。
第六章 开奖及公告
第十七条 “4位数”每周开奖七次,摇奖过程在公证人员监督下进行,通过电视台播出。
第十八条 每期开奖后,安徽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需将中奖号码、当期销售总额、各奖等中奖情况以及奖池资金余额等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将开奖结果通知各销售终端。
第七章 兑 奖
第十九条 “4位数”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开奖次日起28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纳入调节基金。
第二十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二十一条 单注彩票中奖金额超过1万元的中奖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兑奖机构代扣代缴。
第二十二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游戏规则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第二十四条 本游戏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3:
安徽省5位数电脑体育彩票游戏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计算机销售体育彩票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5位数电脑体育彩票(以下简称“5位数”)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统一发行,安徽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在所辖区域内承销,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销售。
第三条 “5位数”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四条 购买“5位数”时,由购买者从0-9共10个号码中选取5个号码进行投注。
第五条 购买者可在安徽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设置的投注站进行投注。投注号码可由投注机随机产生,也可通过投注单将投注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确定。投注号码经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5位数”电脑体育彩票,交购买者保存。
第六条 购买者进行投注时,可采用单式投注、复式投注和多倍投注等方式。单式投注指购买一组5位数号码的投注;复式投注指彩民购买所选5位数号码的所有排列;多倍投注指彩民购买多注5位数号码的单一排列。
第七条 “5位数”每注2元人民币。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三章 设 奖
第八条 “5位数”设2个奖级,即一、二等奖。一、二等奖均为浮动奖。
第九条 奖金分配:
一等奖为当期奖金额的65%,及奖池和调节基金转入部分。
二等奖为当期奖金额的35%。
第十条 单注彩票中奖奖金最高限额500万元。
第四章 奖金管理
第十一条 销售总额的50%为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其中,49%为当期奖金,1%为调节基金。
第十二条 “5位数”设置奖池,奖池由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和超出一等奖单注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组成。奖池与当期奖金中用于一等奖的部分及调节基金转入部分合并为一等奖奖金。
第十三条 调节基金包括按返奖奖金2%提取部分、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弃奖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专项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调节浮动奖奖金,以及设立特别奖。
第十四条 一、二等奖按照该奖级实际中奖注数平均分配该奖级奖金。当上一奖级的单注奖金低于下一奖级单注奖金时,上一奖级单注奖金额补足至下一奖级单注奖金额的二倍,所需资金从调节基金中支付,若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发行费中列支。
第五章 中 奖
第十五条 所购彩票与开奖结果对照,符合以下情况即为中奖。
一等奖:彩票5位数号码与中奖号码相同且排列一致。
二等奖:彩票5位数号码与中奖号码相同。
第十六条 当期每注彩票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得兼中兼得,另行设立的特别奖除外。
第六章 开奖及公告
第十七条 “5位数”每周开奖七次,摇奖过程在公证人员监督下进行,通过电视台播出。
第十八条 开奖后,安徽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需将中奖号码、当期销售总额、各奖等中奖情况以及奖池资金余额等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将开奖结果通知各销售终端。
第七章 兑 奖
第十九条 “5位数”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开奖次日起28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纳入调节基金。
第二十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二十一条 单注彩票中奖金额超过1万元的中奖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兑奖机构代扣代缴。
第二十二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游戏规则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第二十四条 本游戏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主题词:彩票 管理 通知 |
抄送:安徽省财政厅。 |
财政部办公厅 印发10份 2004年9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