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关于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加强个私协会会员入会和会费管理的通知
工商个字〔2013〕 145号2013年09月25日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

  自2010-12-国家工商总局和中国个协联合印发《关于严禁借-检验照之机强制收取个私协会会费的通知》(工商办字〔2010〕243号)以来,各地工商机关和个私协会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强了对会费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借-检验照之机强制收取个私协会会费的行为进行了认真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少数地方工商机关和个私协会仍存在借-检验照之机强制入会、“搭车收费”、会费使用不规范等情况,群众反映强烈,损害了工商机关和个私协会的形象。为了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个私协会会员入会、会费管理,提升服务管理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个私协会会员入会、会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严格规范个私协会会员入会、会费管理,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密切党和人民群众关系的客观需要。在目前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新形势下,严格规范会员入会、会费管理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各级工商机关和个私协会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具体体现。各级工商机关和个私协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监督,把此项工作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措施,组织好、落实好、巩固好。

  二、采取措施,切实解决会员入会、会费管理等突出问题

  (一)严禁强制入会,规范会员入会手续。个私协会是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自愿组成的以增进共同利益、保护全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团体组织。各级个私协会要严格按照“入会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的入会意愿,明确告知会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引导自愿入会,严禁强制入会。对申请入会者要履行入会手续,进行会员登记管理。

  (二)严禁搭车强制收取会费,严格规范会费收取行为。各级个私协会要严格按照协会章程规定规范收费。严禁利用企业登记和-检验照环节采取暗示、刁难或设置障碍等方式搭车强制收费,严禁不规范、不合法收费。

  (三)严禁挪用会费,确保会费“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会费应当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协会宗旨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等支出,严禁各种名目的违规开支,严禁以各种理由挤占、挪用会费。

  (四)严禁违规操作,切实做到会费管理的公开透明。会费应由个私协会进行管理,专户存储,单独核算。个私协会应配备财务人员,制订和完善-度会费使用预算,严格审批程序;会费使用要坚持公开透明,定期公布收支明细,向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主动接受广大会员的监督,接受工商机关和民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按照政社分开要求,落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得兼任社团领导职务要求。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中办发〔1998〕17号)要求,县及县以上各级工商机关在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不得兼任个私协会领导职务(含社会团体分支机构负责人)。因特殊情况确需兼任个私协会领导职务的,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三、积极探索,加强会员发展和会费管理使用长效机制建设

  (一)创新工作方式和手段,提升服务会员的能力和水平。服务是个私协会的生存之本。各级个私协会要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增强服务意识,积极探索既符合市场发展要求又符合协会生存发展特点的有效工作途径。要顺应会员健康发展需要,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为会员提供“服务菜单”和形式多样的服务项目,使会员切实得到入会的实惠和好处。要用支持会员发展的实际行动赢得会员的理解和支持,扩大协会的影响力。

  (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多渠道解决协会工作经费。个私协会作为政府联系广大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桥梁和纽带,既承担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会员遵纪守法、履行社会责任等职责,又承担了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众多工作任务。近-来,部分省市个私协会停止了会费收取,并由工商机关协调财政、编制等部门给予个私协会人员和工作经费全额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工商机关和个私协会可借鉴这些做法,积极协调解决个私协会经费保障问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申报事业编制、核拨事业经费等方式,多渠道解决协会经费问题。

  (三)工商机关要履行指导职责,加大对协会工作的支持力度。工商机关作为个私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指导个私协会工作的职责,重视、关心和支持个私协会工作,充分发挥个私协会在教育引导、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自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帮助协调和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指导个私协会依照《章程》和有关政策规定,公开收费标准和程序,推行阳光收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会费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为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服务。

  四、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工商机关和个私协会要高度重视加强和规范会员入会、会费管理等工作,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此项工作作为落实整改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研究制定具体办法,狠抓落实,抓出实效。

  (二)开展自查自纠,坚持边查边改。各级个私协会要通过自查自纠,对会员入会、会费管理进行“回头看”,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工商机关要对辖区内此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总局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分赴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进行抽查督办。

  (三)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查处力度。对强制入会、“搭车收费”、变相或强制收费等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要进行通报并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工商总局                  

                                                                                   2013-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