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通知
彭水府办发(2008)36号2008年03月14日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单位: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彭水府办发(2008)36号

发布日期:2008-3-14

执行日期:2008-3-14

生效日期:1900-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意见》(渝委发(2008)1号)精神,全面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通知》(工作通知(2008)71号)的要求,按照全国、全市和全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部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县稳定粮食生产发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稳定粮食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我国人口数量结构显著变化,城乡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粮食加工转化能力大幅提高,资源环境对粮食生产的约束不断加剧,我国粮食供需状况发生了较大变化。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必须把重点放在产中进行调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保障粮食安全是实现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的重要基础。无论从关注民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还是从发展现代农业、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粮食生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稳定粮食生产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首要任务。粮食是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中具有基础支撑作用的产品,粮食生产是利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的重点,农业的机械化、规模化也主要在粮食生产上才能充分实现。

  直辖以来,我县粮食生产基本稳定在30万吨,全县粮食供需总量基本平衡,口粮安全有保障。但饲料和工业用粮增加较快,未来需求平衡和结构平衡仍然有较大压力。同时,我县粮食持续增产的基础还不稳固。由于自然灾害频发,生产条件差,加之彭水人均耕地少、种植规模小,我县粮食生产的基础仍然薄弱,种粮成本持续增加,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仍然较低,实现全县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因此,要从我县实际出发,科学把握粮食生产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任何时候对粮食生产都不能掉以轻心,任何地方对粮食发展都不能麻痹懈怠,必须进一步提高对稳定粮食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发展粮食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转变粮食生产发展方式,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稳定粮食生产发展。

  二、明确稳定粮食生产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我县稳定粮食生产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314”总体部署和我县“11445”发展思路,围绕统筹城乡和建设现代农业,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主线;以主攻单产、稳定总产、增加效益、拓展农业功能为目标;以重点区域布局、建设重点基地、主抓重点作物、突出重要季节为抓手;稳定完善粮食扶持政策,以推进土地流转、发展种粮大户和专业代耕户、实行规模经营为着力点;以整合资源、增加投入为保障,努力推进粮食规模化、优质化、标准化生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实现农产品有效供给。

  目标任务是:各乡镇要紧紧围绕“提高粮食单产、稳定提高农产品有效供给能力,确保口粮安全,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农民收入”这个主题,明确稳定粮食生产的目标任务。未来五年全县粮食总产稳定在30万吨左右,确保口粮安全;2008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126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30万吨以上(各乡镇任务分解见附表)。

  一要重点抓好水稻、玉米生产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马铃薯、红苕和杂粮。坚持粮食生产以大春为主、大春以水稻和玉米为主的方针,把水稻、玉米作为粮食生产安全的重点来抓,兼顾饲用粮、加工用粮和菜用粮食的发展,要因地制宜,突出山区特色,大力发展薯类和杂粮,努力提高单产和商品率。

  二要以粮食主产乡镇为重点。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要继续向粮食生产的重点区域倾斜,充分调动各乡镇和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努力改善粮食生产的基础条件,加快商品粮基地建设步伐。要把发展粮食生产和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努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抓好基本口粮田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继续保持粮食产需基本平衡的格局。

  三要突出抓好大春粮食,兼顾小春和晚秋生产。春耕备耕是一年中的重要农时,是全年粮食生产中最关键的环节。抓好春耕,实现满栽满种,粮食增产才有基础,要适时抢种早栽,培育壮苗,趋利避害。小春是一年粮食生产的开端和基础,晚秋是保障全年粮食生产的最后一道关口,对确保全年粮食稳产丰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要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发挥资源优势,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三、全面落实稳定粮食生产发展的各项措施

  (一)落实扶持粮食生产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贯彻国家和重庆市各项扶持粮食生产的措施,认真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土地出让金用于基本农田建设、粮食最低收购价和种粮大户奖励资金等扶持政策。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和完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资金及时下拨到位;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保证粮食补贴资金专项用于粮食生产,把国家稳定和扶持粮食生产的相关政策落到实处;开展粮食生产政策性保险试点,化解农民种粮风险。

  (二)严格保护耕地,稳定粮食种植面积。要保护好基本农田,做到现有耕地不撂荒、不闲置,采取间作、套作,努力提高复种指数,扩大晚秋作物种植面积,稳定粮食生产面积。要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引导农村土地合理流转,杜绝耕地撂荒。强化土地整治,推进重点粮食基地建设。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中低产田改造、沃土工程、移土培肥和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等重点项目,通过工程措施与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节水栽培等农艺措施相结合,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提高耕地质量和产出水平。

  (三)着力培植粮食种植大户,提高农民种粮效益。要把培植规模种植大户列为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重中之重,充分利用国家种粮直补中的大户倾斜政策、市财政的种粮大户农机奖励补助政策、农业部门的新型农民培训和科技扶持等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通过政策驱动、科技促动、产业化拉动,促进土地向种植能手集中,培植粮食种植大户。建立与新形势相适应的农技推广新机制,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农机专业化服务的新路子,积极推进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劳动生产效率。

  (四)强化科技支撑,进一步提高粮食单产水平。粮食单产水平的高低取决于科技应用水平。强化农业科技支撑,要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抓好技术集成创新。要因地制宜围绕以粮食作物为主体的耕作制度、主导品种和主体技术的完善,开发、推广适宜本区域的综合配套技术,建立粮食综合试验示范基地,集成创新具有区域特色、适应现有生产力和水平的简单化、标准化的技术规程。当前要加大对免耕技术、增窝增苗技术、无盘抛秧技术、重大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的示范推广力度,努力提高农业科技的入户率和到田率,着力培育科技大户,发挥对农民的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大力开展高产创建活动。农业部门要建立不同模式的示范田和示范片。县农业局在玉米、水稻、红薯生产重点区域分别建立玉米、水稻、红薯高产示范片1000亩以上。三是强化新型农民技术培训。培养新型农民是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关键和抓手之一。要充分利用农业、教育、科技、文化等各行业、各部门的现有资源,形成培养新型农民的合力;要把培训内容农民是否需要、培训方式农民是否接受、培训结果农民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培训效果的标准,大力开展种粮大户知识培训,提高种粮农民的综合素质。四是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机制。要抓住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机遇,完善岗位责任,着力解决农技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人才分布不适应产业发展的需要、推广的良种和技术不适应现有生产方式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要求等突出问题,解决好农技人员的实际问题,稳定一支精干高效、懂业务、善推广的农技推广队伍。农业技术部门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大办样板、作示范、搞指导,努力提高技术普及率和到户率。

  (五)切实抓好春耕备耕和防灾减灾工作,为确保今年粮食丰收奠定坚实基础。针对近期遭遇的严重雨雪冰冻灾害,各级各部门要积极落实灾后补救措施,完善减灾防灾技术方案,加强技术指导,指导农民科学运筹肥水,加强病虫害预测预报,及时开展统防统治和应急防治,确保小春生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及早落实粮油生产计划,强化技术培训与宣传,切实保障农资备供充足。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加大农资打假力度,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严肃查处各种乱涨价、乱收费、假冒伪劣、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认真做好群众投诉举报工作,加大假劣案件查处和曝光力度,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增强蓄水抗旱能力。适时抢种早栽,培育壮苗,加强大春作物育秧育苗期间的田间管理,作好保温防寒和秧田管理的物资和技术准备,减少低温冻害造成烂种死苗。

  四、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的组织领导

  确保粮食持续稳产增效,关键在各级领导。各乡镇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站在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稳定粮食生产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定粮食生产发展的决策上来。实行粮食生产乡镇长负责制,乡镇长对本乡镇发展粮食生产、保障口粮供应和粮食总量基本平衡负全责。关键时节主要领导要深入基层,分管领导要常抓不懈,切实加强工作督导。县级各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县农业部门要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技术人员要落实种植大户技术指导岗位责任制,根据农时深入农户和田间地头,采取多种方式分层次开展农业技术指导和培训,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财政部门负责各有关优惠补贴资金的筹集和发放,保证各类补贴资金按时发放到种粮农户;协调国土、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抓好粮食主产区域标准粮田建设。供销社要发挥主渠道作用,做好化肥生产供应。工商、物价部门要会同农业部门做好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市场价格的监控、管理工作。粮食部门负责地方粮食储备计划的分解落实,负责组织指定的粮食经营企业按最低价格收购稻谷,并组织好国有及其他粮食企业与粮产区和农户签订产购合同。农发行负责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发放收购粮食的贷款。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并管理农民群众的投诉。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粮食生产的宣传报道力度。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沟通,搞好配合,共同做好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工作。县上将粮食生产纳入各乡镇年度综合考评内容,把任务分解到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县农业局要对乡镇粮食生产情况进行考核,主要内容是稳定粮食总产、防止耕地撂荒和加强重大病虫害防控等,对未完成目标的乡镇将按比例扣分,并兑现奖惩。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全力做好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工作。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彭水自治县2008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乡 镇 面积(亩) 产量(吨) 乡 镇 面积(亩) 产量(吨)

  汉葭镇 48955 14154 乔梓乡 24334 6352

  保家镇 83838 21516 迁桥乡 21900 6402

  郁山镇 43819 14051 新田乡 47903 10743

  高谷镇 22352 5988 梅子垭乡 27763 7169

  桑柘镇 67786 15756 诸佛乡 35870 8022

  鹿角镇 29069 5612 小厂乡 18000 3812

  黄家镇 51257 11731 桐楼乡 15500 2954

  普子镇 61652 12772 万足乡 11776 3539

  龙射镇 63144 11110 鞍子乡 44107 9979

  连湖镇 28900 8878 善感乡 24163 3942

  靛水乡 35850 10571 双龙乡 14985 3454

  岩东乡 17040 6165 石盘乡 13550 2355

  鹿鸣乡 52739 8755 大垭乡 16300 3174

  平安乡 29547 6167 润溪乡 33499 6756

  棣棠乡 26851 8033 朗溪乡 28440 5254

  太原乡 21658 5907 龙溪乡 29147 5610

  三义乡 18168 3592 走马乡 29300 8212

  联合乡 22418 7070 芦塘乡 21000 4618

  石柳乡 15925 4666 长滩乡 39545 11418

  龙塘乡 21950 3741 合 计 1260000 3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