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庄浪县苹果蠹蛾防控方案的通知
庄政办发(2006)118号2006年09月15日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单位:庄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庄政办发(2006)118号

发布日期:2006-9-15

执行日期:2006-9-15

生效日期:1900-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庄有关单位:

  现将县农牧局拟定的《庄浪县苹果蠹蛾防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00六年九月十五日

庄浪县苹果蠹蛾防控方案

  为了加强苹果蠹蛾防控工作,建立防控长效机制,保护我县果品产业的生产安全,提高我县水果的市场竞争力,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苹果蠹蛾是全国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限制水果进口的最主要检疫性贸易壁垒之一。1989年从新疆传入我省敦煌市,一直向东扩散蔓延,截至目前已在酒泉、张掖、嘉峪关三市10个县103个乡镇发生,发生面积达42.98万亩,造成经济损失1亿多元。国内其他省市尚未发现其危害,近两年以80-100公里的速度向东扩散,如不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对我县刚刚兴起的果品产业和洋芋、蔬菜等农产品将构成严重威胁。我们必须从长远的、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防控苹果蠹蛾的重要性。

  二、目标和措施

  我县苹果蠹蛾的防控目标是: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坚决杜绝疫情传入。

  1、加强疫情监测。一是把好二个路口,防止疫情传入,即天水—庄浪的秦隆公路口,兰州—庄浪的庄静公路口;二是在公路沿线果园密集的乡镇设立监测区,在万泉、朱店、阳川、南湖、水洛、良邑每乡设置3-5个疫情监测点,各监测点每15亩设置一个诱捕器,每天观测记载诱集情况,每15天上报1次,从明年5月1日开始,10月底结束,每天观测记载诱集情况,每15天向市植保植检站上报情况。

  2、加强疫情检疫。运管、交警等部门要对从新疆、我省河西地区调入的水果类、农产品、农作物种子、苗木在查验《植物检疫证书》的基础上,由县植保植检站进行复检,发现似拟害虫,依法处理。各乡镇和县劳务办要对赴新疆、河西地区的务工人员、摘棉花工等旅客要教育他们不能携带水果类产品。

  3、加强产地检疫。对阳川、万泉、朱店、水洛、良邑、南坪、南湖、岳堡等水果产区要加强产地疫情普查,发放《产地植物检疫证书》。

  4、申请审批市场检疫权。根据目前我县果品、蔬菜市场来源广,容易带入危险性病虫疫情的特点,要积极申请授权“庄浪县植物检疫站”检疫员进入市场检疫权限,对市场批发的水果类、蔬菜类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疫情检查,一旦发现疫情要立即进行销毁处理。

  5、加强调运、邮寄检疫。运输、邮政部门(单位、个人)凭庄浪县植保植检站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承运和邮寄,对调入的水果、苗木要通过县植保植检站进行复检。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目标责任管理。县上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农牧、林业、财政、果业、工商、邮政、运管、交警等单位为成员的苹果蠹蛾防控领导小组,具体安排部署全县苹果蠹蛾防控工作,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责任的落实。

  2、加强疫情监测和调查,摸清我县情况。我县为苹果蠹蛾非疫区,县果业局要以苹果、梨、杏、沙果为主,以公路沿线果园为重点,开展定点监测调查,特别对朱店、万泉、阳川、良邑等乡镇苹果、梨面积大的果园开展“拉网式”调查,准确掌握疫情是否传入。各乡镇要立即确定专人对今年秋收的果品、果园及果品市场上开展疫情抽查工作,一旦发现苹果蠹蛾疫情,要立即上报,迅速组织力量扑灭疫点,并将结果于9月20日前上报县植保植检站(农技中心)。同时,要建立长期疫情定期报告制度,由农技中心在阳川、万泉、朱店、良邑四个监测区确定专人开展监测和调查工作,从今年9月1日至10月底,每月15日、30日,将苹果蠹蛾疫情监测情况报县植保植检站。从明年开始,每年5月1日至10月底实行疫情半月报告制度。

  3、多渠道解决防控资金。为保护我县果品及农业生产安全,各有关部门要多方争取资金,支持苹果蠹蛾防控工作。

  4、加强宣传培训。目前我县虽然还未发现疫情,但千万不能松懈麻痹,县农牧局、果业局要在各果园乡镇举办培训班,让农户都能识别苹果蠹蛾,掌握综合防控知识。要通过张贴标识、举办广播电视讲座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防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