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孟可等2人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示
2006年09月29日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发文单位: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发布日期:2006-9-29

执行日期:2006-9-29

生效日期:1900-1-1

  我委秘书处受理和审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和《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要求,经审核,孟可等2人符合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截止日期为2006年10月1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上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持有疑义,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进行举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87)。举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孟可等2人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序号

上报机构

姓名

单位名称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册证书号

执业印章号

注册有效期

1

广东

孟可

惠州远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0002040

064401445

193481-001

2008-12-31

2

贵州

江厥中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考核

065200191

2401031-042

2008-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