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使用和审批鱼腥草注射液等7个注射剂的通告
国食药监安[2006]218号2006年06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文  号:国食药监安[2006]218号

发布日期:2006-6-1

执行日期:2006-6-1

生效日期:1900-1-1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病例报告统计表明,使用鱼腥草注射液等7个注射剂(见附件)后引起过敏性休克、全身过敏反应、胸闷、心悸、呼吸困难和重症药疹等严重不良反应,已明确显示该类药品存在临床用药安全隐患。

  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通告之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暂停使用鱼腥草注射液等7个注射剂,暂停受理和审批鱼腥草注射液等7个注射剂的各类注册申请。我局将组织对该类药品进行再评价。

  特此通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六月一日

  附件:含鱼腥草或新鱼腥草素钠的注射剂品种目录

  1、鱼腥草注射液

  2、复方蒲公英注射液

  3、鱼金注射液

  4、炎毒清注射液

  5、新鱼腥草素钠氯化钠注射液

  6、新鱼腥草素钠注射液

  7、注射用新鱼腥草素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