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对《关于公共娱乐场所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公消[2001]61号2001年03月13日公安部

发文单位:公安部

文  号:公消[2001]061号

发布日期:2001-3-13

执行日期:2001-3-13

生效日期:1900-1-1

河南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公共娱乐场所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39号令)第七条中规定的“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省会市、较大的市的公安消防机构根据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的基本要求,以预防和避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立足点,结合具体情况从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