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刊登经修改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和第八条规定后的《二十一点法定规章》
第141/2000号行政长官批示2000年07月24日澳门

发文单位:澳门

文  号:第141/2000号行政长官批示

发布日期:2000-7-24

执行日期:2006-4-17

生效日期:1900-1-1

  鉴于三月五日第57/83/M号训令核准的《二十一点法定规章》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经过多次修改,现有需要将其最新修订本全文重新刊登;

  鉴于专营公司澳门旅游娱乐有限公司(S.T.D.M.)最近建议修改该法定规章的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和第八条规定,现藉此将该等修改加入本重新刊登文本内;

  基此,考虑到博彩监察暨协调局的赞同意见;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作出本批示。

  独一条 重新刊登经修改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和第八条规定后的《二十一点法定规章》,该法定规章附于本批示并为其组成部分。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四日
行政长官 何厚铧

二十一点法定规章

  第一条 用具:

  a)一副或一副以上的纸牌,每副五十二张;

  b)使用一副纸牌时所使用的一个金属派牌盒和一张白咭,或使用一副以上的纸牌时所使用的一个派牌器(sabot)和两张白咭;

  c)一部洗派牌机。

  第二条 一、开始程序:

  a)使用一副或一副以上的纸牌,该等纸牌可供一局或一局以上之用。该等纸牌由庄家洗好,再由任何一位赌客以一张白咭插入其中;倘没有赌客欲为之,则由庄家为之。倘使用一副以上的纸牌时,则必须在最后三十张或三十张以上的纸牌处插入第二张白咭。然后,将纸牌放进一个派牌盒或派牌器内;

  b)倘使用洗派牌机时,则不适用上述插入白咭的程序。只要将纸牌放进洗派牌机内洗好后,便可直接从机内将之取出派发;

  c)按照所使用的纸牌副数,从派牌盒、派牌器或洗派牌机内取出并销去相同数目的纸牌,将之放进赌枱的废牌盒内。然后,将纸牌派发,每次一张。阳开的纸牌均视为作废。倘发现派牌错误时,则改正之,以派给赌客应得的纸牌。倘无法改正之,则将该局已派发的纸牌全部销去。

  二、一局的完结:

  倘使用派牌器时,第二张白咭的出现表示此乃最后一局。取出白咭并完成此局后,将纸牌洗好;倘纸牌不宜再使用,则以新的纸牌替代之。不论第二张白咭出现与否,庄家可以在任何一局完结后洗牌。倘只使用金属派牌盒派发一副纸牌时,则只作一局之用,每一局完结后重新洗牌。倘使用洗派牌机时,则在每一局完结后将所有使用过的纸牌放进洗派牌机内。

  三、门数:

  每张赌枱设有六门或七门,这视乎「枱证」上所示的门数而定。赌客可投注于多门。倘某一门只有一名或多名企位赌客投注,则该门纸牌由「庄荷」负责。*

  四、销牌:

  倘使用派牌器或洗派牌机时,除了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第一局开始之前销去的纸牌之外,在随后每一局开始之前均销牌一张,而在庄家获派第二张牌面向上的纸牌之前亦销牌一张。

  *已更改请查阅:第69/2000号行政命令

  第三条 一、派牌:

  a)倘使用派牌器或洗派牌机时,每门先获派纸牌两张,牌面均向下,庄家只获派纸牌一张,牌面向上。各赌客博牌或决定不博牌后,庄家才获派第二张纸牌,牌面亦向上;

  b)倘使用金属派牌盒时,每门获派纸牌两张,牌面均向下,庄家亦在各门博牌之前获派纸牌两张,第一张牌面向上,第二张牌面向下。

  二、博牌:

  a)庄家总牌点得十六点或低于十六点时,必须博牌。庄家总牌点得十七点或超过十七点时,不得博牌。倘庄家疏忽大意、错误地博牌,则该张纸牌作废;

  b)赌客可以依其判断力博牌或不博牌,但超过二十一点者除外。超过二十一点者必须立即开牌,并输掉其赌注,即使庄家超过二十一点亦然;

  c)自左边起,首门下注的赌客博牌或不博牌后,必须就其这局博彩在庄家侍待第二位赌客之前向庄家亲口声明其最后的决定。对接在后面的赌客亦采行同一程序,直至最后一位赌客作出最后的决定为止。

  第四条 纸牌点数:

  A牌计为一点或十一点,由赌客选定;人像牌每张计为十点,其它纸牌按其牌点数计算。

  第五条 决胜负:

  按照一般规则,点数大于庄家点数的一门视作赢论,点数小于庄家点数的一门视作输论。

  第六条 《BlackJack》:

  倘首两张纸牌的组合为一张A牌和一张人像牌或十点牌,则为《BlackJack》。倘庄家并非得《BlackJack》,则取得《BlackJack》的赌客可赢得相等于其投注金额倍半的彩金。倘庄家牌面为A、人像或十点时,手持《BlackJack》的赌客可以要求收取相等于其投注金额的彩金。超过两张纸牌得二十一点者,不视作《BlackJack》论,但倘庄家并非得《BlackJack》或二十一点,可以收取相等于其投注金额的彩金。倘赌客得《BlackJack》和庄家超过两张纸牌得二十一点,则得《BlackJack》者视作赢论,可以收取倍半的彩金。相反而言,倘庄家得《BlackJack》和赌客超过两张纸牌得二十一点,则庄家视作赢论。分门投注后得二十一点,不视作《BlackJack》论。

  第七条 和牌:

  下列情况视作和牌论:

  a)同一局中,赌客和庄家均得《BlackJack》;

  b)赌客点数和庄家点数相同。

  第八条 保险投注:

  倘庄家牌面为A时,赌客可以作出一个名为“保险投注”的额外投注,其金额不得超过原投注金额的一半。各赌客博牌或不博牌后,倘庄家获派第二张纸牌而得《BlackJack》,则保险投注者可获派相等于其保险投注金额两倍的彩金。在此情况下,庄家没收所有非得《BlackJack》的赌客投注。倘庄家并非得《BlackJack》,则没收所有保险投注。

  第九条 特奖:

  倘赌客得同花6、7和8或三张7,可实时收取相当于其投注金额三倍的彩金,即使庄家牌面为A亦然。

  第十条 分门:

  首两张纸牌均为同一点数的赌客,可以将之分作两门投注。每门的投注金额与原投注金额相同。将两张A牌分门的赌客,每门只获派发一张纸牌。倘用作分门的同一点数纸牌并非A牌,则赌客可以不限张数博牌,但超过二十一点者除外。

  第十一条 加注:

  首两张纸牌共得十一点的赌客,可以将其投注金额增加一倍,但只获派发一张纸牌。

  第十二条 放弃牌局:

  倘庄家牌面并非A牌,赌客可以放弃牌局输掉其投注金额的一半,但必须在全枱尚未博牌之前决定是否放弃牌局。决定一旦作出,便不能变更。

  第十三条 五张纸牌:

  只要庄家首张牌面并非A牌,持五张纸牌但总牌点不超过二十一点的赌客可以要求收取相等于其投注金额一半的彩金。倘赌客不要求收取之或庄家首张牌面为A牌,则该局如常进行。

  第十四条 同门搭注:

  倘两名或两名以上赌客同门投注时,投注金额最大者就该局作出所有决定,但只有坐位赌客才可以手持纸牌。倘同门投注金额相同时,则坐位赌客对该局有决定权。同枱赌客不得干预别家博牌或不博牌。

  第十五条 对子:

  除原投注和保险投注外,赌客可于任何一门或多门作对子投注。对子是指赌客某一门的首两张纸牌组成一对(不论颜色或花如何,两张纸牌点数相同,即J牌和Q牌不成一对,但两张J牌成一对)。赌客将对子分门后的首两张纸牌成另一对时亦为对子,再分门后的另一对亦然,如此类推。对子投注中彩的赔率为一赔十一。

  *附加请查阅:第69/2000号行政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