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E章:戒毒所(励新惩教所)令
2001年09月10日香港特别行政区

    赋权条文 版本日期 10/09/2001

(第244章第3条)

[2001年9月10日]

(本为2001年第183号法律公告)

第1条 (已失时效而略去) 版本日期 10/09/2001

(已失时效而略去)

第2条 励新惩教所的指定 版本日期 10/09/2001

现指定励新惩教所为戒毒所。

第3条 指定为戒毒所并不影响辟作监狱之用 版本日期 10/09/2001

本命令对《监狱令》(第234章,附属法例)的附表内指明的励新惩教所辟作监狱用途具增补而无减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