鳗鱼养殖场登录辅导规范
农授渔字第931343092号2004年07月7日台湾

中华民国九十三年七月七日  行政院  农业委员会  农授渔字第0931343092号令  订定发布  全文4点

一、行政院农业委员会(以下称本会)为落实鳗鱼养殖场登录作业,以及协助鳗鱼产业发展,特订定本规范。

二、有关鳗鱼养殖场之登录及作业,由台湾区鳗鱼发展基金会(以下称基金会)自律辅导办理,基金会办理鳗鱼养殖场登录作业前,应先订定相关自律辅导措施送交本会备查。

三、基金会应派员抽查已登录鳗鱼养殖场现场作业纪录,并于每三个月向本会提交登录作业书面报告乙份。

四、本会将不定期派员巡访已登录鳗鱼养殖场,如经发现有违反法令或本会所订鳗鱼养殖场登录辅导基准情形者,除依相关规定办理外,对于违规之养殖场,本会将另行通知基金会依相关自律辅导措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