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农田水利会所辖水门操作规定
经授水字第9220212720号2003年10月3日台湾

一、经济部为规范台中农田水利会(以下简称水利会)辖管各水门启用之标准、时间及方法,特订定本规定。

二、水利会辖管各水门由所辖工作站负责操作维护管理。

三、水利会辖管水门概分为取水水门、制水水门、制排水门、分水水门、排砂闸门、防潮闸门、橡皮坝等七类。

四、水利会辖管各类水门操作规定如下。

(一)取水水门:整田、插秧期保持全开,育秧或农作物成长期依需水量调整开度,停耕或岁修期则全闭。

(二)制水水门:平时保持全闭,依灌溉需水量调整启、闭度截取水源;停耕或岁修期则全开。

(三)制排水门:兼具制水及排水功能,平时保持全闭,遇豪大雨或停耕或岁修期则全开。

(四)分水水门:依灌溉用水计画调整开度分配水源,停耕或岁修期则全闭。

(五)排砂闸门:平时关闭,排除淤砂或相关设施维修时开启。

(六)防潮闸门:涨潮时外水位高于内水位即关闭;退潮时外水位低于内水位即开启;兼具排水功能。

(七)橡皮坝:蓄水位逾橡皮坝袋体高度三十公分时即自动排气倒伏,俟需水时再操作充气起立;系统设施可依实需调整倒伏高度。

五、水利会辖管设有放水警报之水门,于放水前十分钟系统将自动对下游持续发布警报三分钟;如遇紧急状况或自动系统故障时,则改以手动操作施行发布;系统亦可依实需调整设定发布时机及持续时间。

六、水利会辖管各类水门于台风、豪雨警报期间,取水水门及分水水门等应即关闭;防潮闸门则视内、外水位差机动启、闭;制水水门、制排水门及排砂闸门等应即开启;橡皮坝应排气倒伏。

七、水利会辖管各水门均可手动操作,而各主要水门则以现场电动操作为原则,如因暴风雨或交通受阻等特殊状况,致操作人员无法到达现场时,始以遥控电动操作之;另如属重要大型水门者,应附设汽油引擎,以备停电时紧急激活使用。

八、水利会辖管各水门于开启或关闭操作后应作记录。

九、水利会辖管各水门应定期保养及检查,如有异常或维修情形应作记录。

一○、水利会辖管各主要水门于操作中,如遇紧急事故或异常状况,得采取必要之应变措施,事后应陈报经济部水利署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