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东府办函[2003]248号2003年12月16日广东省
东府办函[2003]248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统筹领导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顺彩(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周华驹(市政府副秘书长)
洪耀坚(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
何伟森(市市政局)
钟超(市发展计划局)
陈锐康(市财政局)
黎小成(市建设局)
卢沛超(市城建规划局)
领导小组不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局有关科室承担,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