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组织申报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工程2005年研究开发、产业化及应用试验专项的通知
2005年01月14日北京市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 
  根据2004年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工程2005年研究开发、产业化及应用试验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4]2482号)的有关要求,我委现组织申报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工程”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组织申报的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工程”专项重点支持设备和软件研究开发及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试验、业务试验和应用示范、标准规范研究四个方面。 
  二、具体要求 
  (一)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划,符合国家专项通知中的要求和支持重点,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具备一定的产业化基础,能够产生较好的预期效益。 
  (二)请各区县发展委在严格筛选、把关的基础上,认真组织项目单位申报,并务必于1月27日(星期四)下班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版)报送至我委高技术处或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项目申报材料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工程2005年研究开发、产业化及应用试验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4]2482号)附件中的格式要求编写。 
  (三)经过国家初选的项目,我委将组织项目单位申报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 
  北京市发改委高技术处 林晓锋 66415588-0214 
  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 尹茂生 66410700-33 
 
 
二○○五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