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事厅关于开展2006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皖人发[2006]1号2006年01月5日安徽省人事厅


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加大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力度,在总结近年来实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经验的基础上,人事部决定,组织开展2006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其学术、技术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处于较高水平。 
  3、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以及其他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二、选拔程序 
  2006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由省直有关系列、专业主管部门从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中提出本系列、专业推荐人选并征求有关专家意见后报送省人事厅;省人事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后择优报送人事部。 
  三、报送材料 
  各系列、专业主管部门于2006年2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省人事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报送情况综合报告1份,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推荐人选的证书、奖状等附加材料复印件12份;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12份(见附表);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生成的人选数据库软盘一张。 
  四、有关要求 
  各部门要把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拔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推荐评选工作的顺利实施。 
  联系单位: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551-2663035 
 

 
二○○六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