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西班牙海博莱生物大药厂等2家公司的2种兽药产品的公告
农业部公告第490号
2005年04月12日
农业部
根据《
兽药管理条例
》和《
兽药注册办法
》的规定,经审查,批准西班牙海博莱生物大药厂等2家公司的2种兽药产品(见附件1)在我国注册,现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质量标准(见附件2)、标签和说明书(见附件3)。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进口兽药注册目录(略)
2、质量标准(略)
3、标签和说明书(略)
农业部
二○○五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