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厅转发《交通部关于<公路交通优秀勘察奖、优秀设计奖评选管理办法>和<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批复》的通知
吉交建管[2006]101号2006年06月23日吉林省交通厅

各市(州)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
  现将交通部关于《公路交通优秀勘察奖、优秀设计奖评选管理办法》和《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批复(交公路发[2006]1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交通部关于《公路交通优秀勘察奖、优秀设计奖评选管理办法》和《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批复


二○○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


交通部关于《公路交通优秀勘察奖、优秀设计奖评选管理办法》和《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批复


交公路发[2006]178号

中国公路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
  根据部《关于委托组织公路工程"三优工程"奖评审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47号),中国公路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分别制定了《公路交通优秀勘察奖、优秀设计奖评选管理办法》和《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评奖办法》,经研究,同意发布。原《交通部公路工程优秀勘察奖、优秀设计奖和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交公路发[1997]501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