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外经贸委关于本市中小企业申报2006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6年06月20日上海市外经贸委

各相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有关会议精神,2006年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报方式和程序将有较大调整,请各相关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一、从2006年起,拟申请"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一律应通过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办理企业注册、项目计划申报和资金拨付申请,该网络系统网址为:www.smeimdf.org。
  本市原注册申报网站(http://www.smert.gov.cn/ktzj/index.asp)2006年起不再受理中小企业注册和项目计划申报。已在本市原注册申报网站注册过的中小企业,均须在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站重新办理企业注册,并根据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重新审定中小企业资质。
  二、为避免误操作引起的无法注册或申报错误,请各相关单位在注册前仔细阅读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站"申报指南"频道有关信息,重点掌握"注册流程"、"注册须知"和"申报须知"。
  三、2006年,本市"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项目计划申报截止时间为2006年8月10日。
  四、各区县外经贸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7月上旬后可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站查询。本市中小企业承办部联系人:郑霞芸,联系电话:63856320。
  务请各中小企业按上述要求在截止日期前完成2006年度项目计划申报工作(过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