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船承运业务保证金退款事项公示2003年第2号
2003年07月21日
交通部
上海康芸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HANGHAI KANG YUN CONTAINER TRANSPORTATION CO., LTD.)申请撤消其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退还其保证金及利息。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
》第
二十
条规定,现对上海康芸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退款申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
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