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关于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启用新的保证金户名与帐号的紧急通知
2006年09月25日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建材市场主体的行为,更好地为企业服务。经上级管理部门批准,按照管理流程要求,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自7月1日起启用新的保证金户名与帐号(户名: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帐号:31001502500050021774)。并实行投标保证金实行按季结息,本息全额返回制度。
  目前,自新帐户启用日起,仍有少量企业延用旧帐户操作。现按银行统一管理要求,通知旧帐户自10月8日起不再接受投标保证金,银行将作退票处理。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请投标单位严格按上述规定执行。 特此告知。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
2006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