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北京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4年04月20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4月20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废止《北京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